强化担当实干精神 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以工作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卢正坪
(2022年1月29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十四届县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2022年重点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夏明同志作了讲话,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回首2021年,我们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服务保障“十四五”开局中按下“加速键”
2021年,面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疾风迅雷、争先进位,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为持续服务保障“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思践悟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捍卫“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动力,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政治监督中体现责任担当。自觉把“两个维护”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六稳”“六保”、中央和省委巡视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三个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涉粮领域腐败、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烂尾楼等专项整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6人和1个党组;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工作,推动整改问题4个,问责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1个,处理领导干部4人;加强县乡党委、人大和政协及村组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换届纪律方面问题34个,受理信访举报12件,处理4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县委持续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988人次,提出暂缓或者否定性意见24人次,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92人次。
(二)坚持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
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力传导。积极协助县委制发《县委常委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泸西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采取定期督查、日常约谈、重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制定《关于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的工作意见》,紧盯15个重点领域内失职失责问题实施问责,问责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单位6个,党员干部31名,通报曝光4件15人3单位。
监督体系不断健全、质效不断提升。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职能部门)”的“1+室+组+N”联动协作模式,贯穿使用“蹲点式”“体验式”“轮驻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推动实现监督首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加强、监督效果再提升。围绕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建立疫情防控信息互通对接、提级调度、一线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6轮次,专项督导6次,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面对面会商14次,发现并整改疫情防控问题298个,处理单位2个,处理责任人16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45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为406人次、180人次、14人次、45人次,占比分别为62.9%、27.9%、2.2%、7%。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受到失实举报的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中央巡视云南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坚守巡察政治监督定位,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严格遵循“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全年开展5轮巡察,反馈问题511个,移交问题线索46件,专项交办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个。制定《泸西县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深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健全完善“五级联审”巡察整改促进机制,梳理盘点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的5类15个共性问题,印发《关于十三届县委巡察发现共性突出问题的通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巡察成果运用质效。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取得新成效
精准有力高效加速惩治腐败。将精准有力惩治腐败、高效加速削减存量、标本兼治遏制增量作为一体推进“三不”建设的主要举措,持续打好惩治腐败这场“硬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88件(次),同比下降1.5%。处置问题线索457件,立案2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1人(县管干部33人),留置5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同比分别增长25.2%、86.7%、69.9%、150.0%、50.0%,免予党纪处分2人,追缴挽回经济损失643.47万元。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处分人数位居全州“第一方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问题线索百日清仓行动”,运用“1+室+组+N”模式组建7个专项审查调查组,着力削减存量。监督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处置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线索40件,立案7件,处分7人。注重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质量,建立常委(委员)领衔办案制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委领导领衔办案142件,建立审理人才库12名,对412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和问责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思想、责任、制度等深层次问题,靶向纠治。向县公安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2份,提出整改建议29条。把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督促存在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524场次40645人次,党纪党规学习培训813场次29090人次,典型示范教育513场次15802人次,家风教育活动839场次22436人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组织观看《围猎:行贿者说》《清流毒——云南在行动》《杞麓湖的呐喊》等警示教育片,选取5起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全县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警示教育教材,组织300余人参加“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打造示范点16个。
扛牢审查调查安全政治责任。树牢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理念,坚持高压反腐的同时,重点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思想教育,确保审查调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审查调查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生命线”。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两不许一报告”制度,加强看护队伍建设,确保谈话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四)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作风建设实效不断得到巩固提升
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统筹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大兴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勤俭节约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件25人1单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次15起28人1单位;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23期43人,通报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13期109人。着力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抓住普遍性和反复性出现的问题,梳理出11类18个反面典型案例作为“镜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以案促改”工作,共纠正乱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款接待等问题共计396个,移交问题线索2条,清退补缴资金27万余元。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件1人。认真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开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政策落实“中梗阻”、服务企业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坚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群众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12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9件,处理责任人30人,党组织2个。深化扶贫领域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8个,处理责任人48人,处理单位1个。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查处村组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存在坐收坐支、贪污侵占、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18人。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力度,抓好各级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认真落实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条,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稳步推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问题整治,制定涉粮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与巡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同步开展工作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深挖细查涉粮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31个,受理问题线索11条。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37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土地流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发现问题2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积极开展“烂尾楼”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化解销号“烂尾楼”楼盘4个,办理房地产信访举报问题3个,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六)坚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进一步锤炼
持续发挥政治建设统领作用。县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高质量发展我争先”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顺利入选云南省十六届文明单位,获评省级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和州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泸西县监察委员会向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着力强化干部队伍能力素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做好县纪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突出实干实绩导向,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干部成长路径,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巡察等岗位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动年轻干部在打硬战、攻难关中练就担当尽责的铁肩膀、硬脊梁、真本事。扎实开展全员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和信息化培训,选派1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州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案件查办,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月测季考、“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补齐能力短板。全年“辨析式”测试成绩总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州内领先。
从严从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报告及外出请假备案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反面典型,强化“八小时外”监督。扎实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坚决破除党员干部思想、行动、责任、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精气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245个,制定风险预警防控措施298条。强化外部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各10名,确保纪检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刀刃向内,及时打扫庭院,对失职失责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处分3人、组织处理14人、问责1人。
过去一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勇于面对种种不利因素,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按下了高质量发展的“加速键”,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特点明显,“辨识度”“贡献率”有效提升。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泸西形势与中央纪委对云南定位“全面从严治党云南还在半路上”以及州纪委对红河定位“红河就是浓缩版的‘小云南’”基本一致。从问题线索研判,泸西问题线索一段时间内仍处于高基数高增长高位运行状态,“减存遏增”任务繁重,实现政治生态海晏河清任重道远。部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严不实,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自律不强、作风不实,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甘于被“围猎”腐蚀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防“四风”反弹回潮,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任务艰巨。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差距和不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监督执纪执法能力等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存在监督着力点把握不准,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现象,个别干部存在自我监督约束不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展望2022年,我们将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以担当实干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年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在这个关键时期,必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工作始终,深刻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研判形势任务,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精准强化日常监督,实践运用“一体推进”系统思维方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敢于动真碰硬,秉公执纪执法,善做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以自身建设新成效为纪检监察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把更多治理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保障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精神境界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全力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努力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强化政治监督。把政治监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聚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县委“1341”工作思路、“三张牌”示范区建设、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等任务落实情况开展项目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行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举措,监督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制定《县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试行)》,紧扣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和廉政风险点、工作短板、薄弱环节等重点内容,以任前廉政谈话、日常监督谈话、案件警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对下级“一把手”提醒到位、批评到位、督促到位。
(二)保持惩腐强大震慑力量常在,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损害和谐稳定有序的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深挖彻查、系统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成果,深化粮食购销、生态环保、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快修复系统性、领域性政治生态。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着力防范年轻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建立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和行贿人信息库,为“快狠准”打击行贿人提供有力支撑。深化“天网行动”,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贯彻实施《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办法(试行)》,鼓励和引导群众依规依法反映问题,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
持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深化运用“1+室+组+N”联动协作机制,加大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情况督办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开展约谈。对线索存量和未结案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运用调研督导、监督检查、提示预警、线索催办等方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严格落实委领导领衔办案机制,切实发挥好在重点典型案件中的指挥、协调、把关作用,提高办案质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严密风险防控与过程管控,健全责任追溯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与终身追责。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法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外调内审、固定证据的能力,研究制定并执行好纪委副书记首谈、必谈具体措施。借助月测、季考等载体,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辨析和案例复盘工作,交流和分享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巡回审理”工作,强化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压实办案安全责任,严守办案安全底线。
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挥案件查办促改、促治、促建作用,贯通融合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整改治理、建章立制,以案压责任、以案除风险、以案建制度、以案抓治理,推动反腐败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政法系统、医疗卫生行业、涉粮系统等重点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完善案件剖析通报制度,按照“一案一剖析”要求,深入剖析审查调查对象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心路历程、犯罪轨迹,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评查制度,通过实地评查、分析效果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全力构建“清廉泸西”建设,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尚清廉的良好氛围。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持续整治“四风”顽瘴痼疾。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强化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由风及腐、由风变腐。弘扬新风正气,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建设好家庭、培育好家风、维护好家教,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围绕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开展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推动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提升监督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着力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持续探索监督新方法、新路径、新表达,贯通运用“嵌入式”“体验式”“轮驻式”“蹲点式”“明厨亮灶式”等监督方法,推动监督近距离、可视化、常态化。借力“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在精准监督、高效监督上求突破,推动监督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形成发现问题、深入研判、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的报告,提升监督质效。推行“同志式”“走心式”谈话,做实谈话跟踪回访、关爱回访,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澄清正名。做精做细做实谈话函询,加大抽查复核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不断提升政治巡察工作质效。制定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从政治上查找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整改监督“五级联审”机制,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整改评估和专项检查,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对村(社区)巡察监督、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巡察干部能力,健全完善执行巡察工作有关配套制度,促进巡察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五)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坚持“三项”改革一体推进。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开展“小巡察”工作,对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开展政治监督专项调研,推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协作联动机制,有效解决好派驻机构工作量、办案数量不平衡等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完成县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抓好《监察官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学习领会、宣传解读,依规依法有序推进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
着力推动各类监督协同高效。加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力度,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信息互通共享、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形成合力。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审计、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更加权威、规范和高效。做实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积极推动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组织开展促进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专题调研,积极探索路径、方式和方法,总结形成重要参考。
(六)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锤炼过硬政治品格。持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王宁书记提出的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作表率,在担当作为上作表率,在勤政为民服务上作表率,在善于团结协作上作表率,在清正廉洁上作表率“五个表率”精神,提升履职担责能力,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力兵、先锋军作用,争当遵纪守法、秉公用权、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示范标杆。深入推进机关党委、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抓实“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以思想解放引领行动突围,以实际行动促进思想解放,以饱满昂扬的精神状态,引导形成积极向上、争先进位良好氛围。
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围绕政治能力、专业化能力提升,深化全员培训和实战化训练,持续推进挂职锻炼、全员办案、纪法知识竞赛、专题研讨、标兵选树、先进典型交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等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不回避、不护短,从严要求、从严查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管权治权。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警钟在纪检监察机关常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内外提拔调整交流力度。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提振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的干事创业精气神。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担当实干、奋勇争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