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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十九)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泸西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马忠明,中共党员,泸西县三塘乡隆德村委会小黑箐村小组村民,2025年5月7日9:3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黄杨林,中共党员,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阿平村小组村民,2025年5月8日13: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赵忠良,中共党员,泸西县向阳乡歹鲁村委会麻塘寨村小组村民,2025年5月11日14:2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张学涛,中共党员,泸西县中枢镇大兴村委会纳堡村小组村民,2025年5月12日20:5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陈龙,中共党员,泸西县金马镇新坝村委会新坝村小组村民,2025年5月12日22: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