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泸西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周雄,中共党员,泸西县中枢镇固白村委会固白村小组村民,2025年8月27日20:0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胡永福,中共党员,泸西县中枢镇挨来村委会木得村小组村民,2025年9月1日13: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