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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监督检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工作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巡察组于2021年3月2日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了反馈。


       反馈意见指出,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服务意识不强,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不够有力;担当精神不足,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人事研究未执行回避制度;党费收缴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合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等。


       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党组,县医保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提升党组班子领导水平和议事能力。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县医保局党组要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让局党组和党支部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推动上级医保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医保局党组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强化党内监督,加大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强化基金监管,确保群众“治病钱”“救命钱”管理运行高效安全。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县医保局党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要求落实落地。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县医保局党组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逐级夯实责任,以坚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县医保局党组要将整改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参照比对、时时自警自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县政府副县长刘泉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行动自觉。县医保局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全力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扛牢主体责任,务求整改工作质效。县医保局要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通过严肃认真、扎实有效的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县医保局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将巡察整改与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好“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和“长久立”的治本之策,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赵云芳表示,县委第二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馈了巡察意见,严肃认真地指出了县医保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要求,我们将以严肃端正的政治态度,真认领、不回避,照单全收,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立行立改、逐一解决,抓好结合、促进工作,使整改成效体现到促进医保民生保障发展上,为推动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绘好医疗保障篇章。


       县政府副县长刘泉,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程聪明,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曾波、副组长冯超、成员马爽,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王金宝,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宋锦,县医保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医保局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