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8日至11月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为使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和过硬的作风,抓好各项问题整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整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泸退役党组发〔2023〕15号),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号入座,认真认领问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指导实践走形不走心方面
1.政治意识树得不牢,落实“第一议题”打折扣。2020年以来,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52次,其中35次未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实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制度》,加强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化,每次召开党组会议前进行“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围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进行发言,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推动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局党组明确分管的党组成员牵头,有关科室具体负责抓好贯彻落实。
2.理论武装流于形式,领学促学示范作用未凸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存在单次学习主题过多、学习研讨不深入等问题,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未制定学习选题计划,两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党组成员均未参加研讨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并参照泸西县委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制定《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选题计划》,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其中。二是严格按照每次学习主题进行学习研讨,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不断推进学习贯彻向各领域、各方面深化拓展。党组书记在集中学习研讨前加强对重点发言人的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内容空泛、脱离实际等不符合要求的发言稿责令重新修改完善。三是2024年1月30日,组织开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活动,再次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安排2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深刻发言,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3.思想认识不够深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效果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攻坚克难、争先进位的冲劲不足,2020年至2022年,全县政府机关单位工作综合考评从排名16位直线下滑至倒数第三。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于每周五14:30进行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由各科室长轮流主持学习,按照“政策讲解、单位实际、问题答疑”三个环节,对党在新时期的各类理论、《退役军人保障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退役军人事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以及上级部门有关部署和要求及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实质内涵。二是对照年度综合考评办法,认真分析研究各考评事项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和有关要求,逐项自评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做好有关台账的收集整理,特别针对2022年因向上争取资金未完成导致综合考评为“合格”的情况,重点抓好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等指标任务。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商引资项目超额完成228.85%,向上争取资金圆满完成500万任务。三是坚持每周召开效能作风周会,对上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本周工作谋划部署;每月重点工作上墙,由分管领导压实责任,主要领导按时调度工作,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贯彻执行优抚帮扶政策不严实,见行见效打折扣方面
1.帮扶援助审批混乱。2022年以来,退役军人(三属)帮扶援助个人申请材料无公示照片、无经办人签字、无相关证明等不合规问题达22个,2023年6月金马镇1名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个人申请在未获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经办人、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情况下直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以来,退役军人(三属)帮扶援助个人申请材料无公示照片、无经办人签字、无相关证明等涉及人员按照申请补助有关程序补齐材料。二是严格落实临时救助申请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办理。并于2024年3月7日组织8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具体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责任,并于2024年4月组织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县级审批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申报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核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材料不齐全、信息不完善的一律不准呈报党组会进行研究。
2.违规发放补贴问题频发。局党组对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督促指导不力,优抚对象的信息核查和动态管理不及时,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以来,25名优抚对象死亡后仍发放生活补贴共10.28万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3月6日,已经追回25名优抚对象违规领取生活补贴10.28万元。并于2024年3月7日组织8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具体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再强调,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在每月10日前核实上报领取优抚对象待遇人员名册、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人员名册,民兵民工生活补助表册,去世人员、服刑人员、不符合发放待遇人员进行汇总填报优抚对象动态管理统计表,经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字后上报至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通知》,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采取人脸识别、人工查验等方式,对优抚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核查验证,不断提高数据采集、核查质量。同时,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科长每月到县民政局拷贝泸西县死亡人员遗体跟踪处置登记表,与优抚对象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及时停发已逝优抚对象生活补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县纪委监委于2024年2月对党组书记唐红林、分管财务副局长陶敏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业务分管领导赵文斌诫勉谈话处理,对拥军优抚科科长张楠给以党内警告处分。
3.集中供养政策落实不坠底。2023年7月与县中医医院签订光荣院委托管理协议后,至今未组织开展申请享受集中供养意愿人员的摸底排查、未宣传医养结合的疗养托养服务政策,政治、社会效益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泸西县光荣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有关服务对象、服务要求及规范运行机制措施。目前,初步形成《关于开展光荣院入住人员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完全反馈后修订形成定稿下发至各乡镇,由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入住光荣院的抚恤优待对象进行全面普查,精准摸排。并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副站长、工作人员,最美退役军人及退役军人代表到泸西县光荣院、荣誉军人休养院参观,及时了解光荣院功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要求各乡镇及时宣传好光荣院有关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应知尽知。
(三)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混乱,埋下风险隐患方面
1.项目监管不到位。2018年实施的泸西光荣院建设项目存在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停车位与规划许可证批复指标不一致等问题的情况下,仍通过竣工验收,至今未获得职能部门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意见、未工程结算、未办理产权登记;计划投资3443万元原定于2022年1月完工的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至今未竣工,重大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泸西光荣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停车位与规划许可证批复指标不一致,已得到进一步解决:已按照要求增设停车位8个;泸西县光荣院绿化面积合并至光荣院附属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拟于2024年8月完成光荣院绿化面积问题整改,并按程序办理产权登记。二是多次与省、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县财政等部门汇报沟通,全力争取通过政府渠道解决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资金缺口同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探索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社会资金注入泸西县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联系3家社会企业意向性实地考察泸西县荣誉军人休养院,由于第三方企业投资成本较大,政府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难度较大,在整改时限内难以完成整改。
2.项目建设超概算。2020年以来,已完成验收的7个工程项目中有5个审定金额大于中标合同价,其中2020年投资42.4万元实施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工程量,超概算7.17万元,超批复总投资的16.9%。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实施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改造扩建项目超批复总投资16.9%作出情况说明并附入项目档案资料;二是认真组织学习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按规定开展好工程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前,提前做好询价工作,要求施工方在建设中按照施工合同执行,认真执行项目决算价不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
1. 违规同城接待。2019年度退役士官量化评分及选岗安置工作会议就餐54人共2160元,其中县级部门13人参会并就餐,已移交局党组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学习《泸西县县级会议管理办法》《泸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有关制度,强化会议管理、公务接待清单管理和审批,坚决杜绝超标准公务接待。二是加强对财务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防风险意识,强化分管领导财经纪律观念,努力提高财务审核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2024年3月,相关分管领导利用提醒谈话的方式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针对县级13人参会就餐产生的费用520元,因时间过长,当时涉及人员大部分调离原单位,经研究决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每人出资130元,将该笔款项存入户名为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账户25070124090264028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泸西县九华路支行。
2.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2020年12月1日党组会议决定“先处理库存819床毛毯后再研究春节慰问物资采购”,12月10日党组会议在库存尚未处理的情况下仍同意采购四件套1000份。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12月1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先处理库存819床毛毯后再研究春节慰问物资采购”仍购买1000床毛毯作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及议事规则》,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必须及时全面落实,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规范重大采购事项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特别是对春节和“八一”慰问物资集中采购事项的审核把关。
3.作风效能意识不强。2022年4月,《云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县累计申办优待证7448人中未完成办理2175人,已办证未完成发放1031人,优待证申请发放进度缓慢,优待事项未兑现,申请人反映较为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重点工作上墙,由分管领导压实责任,主要领导按时调度工作进度,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督促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加强与退役军人的联系,帮助退役军人完善优待证申办材料,并及时将优待证下发至退役军人本人。截至2024年3月12日,全县累计7448人申办优待证6797人,已审核通过签收5445人,已领取5371人,未领取74人。未申办优待证人员因长期在外、年老本人不愿办理等情况导致未申报。对申办后未审核通过人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4年2月份将人员名册下发至各乡镇,并督促各乡镇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及时通知本人完善相关材料及信息。已办理优待证未领取人员及时将名单发至各乡镇,尽快通知本人领取。三是积极与文旅、交通等部门以及企业、有关社会组织对接,鼓励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持有优待证人员提供涵盖文化、旅游、交通等领域的多元化优待服务。截至目前,已经协调中石油、阿庐古洞风景区、泸西县维也纳国际酒店、泸西县吾者温泉等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待优先服务。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产管理漏洞较多方面
1. 财务管理不规范。近年来,财务报销单据不全、发票名称不合规等问题禁而未绝。2020年12月报销边纵纪念碑维护费900元无发票;2020年1月报销县新兵回访慰问组李某到福州市出差住宿费3468元,发票单位名称为“泸西县人民武装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由分管领导切实做好票据审核把关。因当时边纵纪念碑划拨给我单位管理,当时没有专职人员管理,卫生环境差,为保护纪念设施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我单位找到李兰芝临时为边纵纪念碑周围环境进行维护管理,每月管理维护费为300元,直接发放到她本人卡上,没有产生发票。因当时财务人员交接,对财务相关业务不够熟悉,导致未制作李兰芝签领表,目前已找李兰芝本人补签签领表,并将相关签领表及情况说明附入会计凭证;2020年12月为泸西县武装部李某报销新兵回访慰问到福州市出差住宿费3468元,发票单位名称为“泸西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关于组织入营回访工作的通知》(泸征〔2019〕24号)文件精神:回访期间的路费、食宿费、慰问新兵经费,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解决。出差时所有的开支由个人垫支,回来后报销,发票只能为本人单位“泸西县人民武装部”,所以报销时根据文件通知要求给予报销。现目前已经将《关于组织入营回访工作的通知》(泸征〔2019〕24号)附入会计凭证,并对当时为李某报销住宿费作出情况说明一并附入会计凭证。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各项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审核,加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同时,常态化开展财务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接待报销审批做到财务票据、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菜单清单等手续齐全。
2.慰问物资账实不符。2019年6月接受县民政局移交的被子、毛毯等结余物资1268件,2020年2月购入毛毯1200条,均未计入“库存商品”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补记2019年6月县民政局移交的被子、毛毯等结余物资1268件,另将2020年2月购入毛毯1200条列入库存商品,附领取物资名册支出消耗核算。二是严格落实有关财务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检自查,避免出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不实、会计处理不严谨等财务管理问题,确保会计资料真实、会计活动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确认入账。严格落实慰问物资入库、申领、发放等各环节管理要求,坚决防止财政资金损失。该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不够扎实,制度执行有偏差方面
1.党务工作不规范。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无时间地点;2020年以来,局机关支部党员均按季度交纳党费,未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实施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党建工作任务,研究审议党建工作有关文件。认真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其他重要党建活动的安排,对各项党建活动开展的时间、范围、形式、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体现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严肃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日”收缴制度,督促全体党员于每月1日按时缴纳党费,并做好登记。三是举一反三,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委员分工负责,抓好支部各项工作落实。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其中2名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清单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锲而不舍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建设。二是于2024年1月10日、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形式,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建议意见质量,解决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同时,高质量按程序开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3.述责述廉报告不完整。有2名党组班子成员在2021年、2022年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均未报告个人被问责或受纪律处分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意识。二是2名党组班子成员均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21年、2022年个人被问责或受纪律处分的情况作报告。
三、下步打算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一)注重成效,确保整改不松劲。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
(二)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贯彻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优化人员设置,坚持把眼前整改任务与长远制度安排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坚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避免改后又犯、边改边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实改、改彻底。
(三)组织“回头看”,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适时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回头看”,提振工作作风,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66026;地址:泸西县中枢镇环城北路半山首座旁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ynlxtyj@126.com。
中共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