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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关于对部分市级部门开展巡察的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定于2020年7月13日--8月11日对部分市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对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科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法院、市审计局、江边林业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医保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常规巡察;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开展巡察“回头看”。 

  二、巡察内容 

  按照市委要求,本次常规巡察工作,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减税降费、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着力查找和推动解决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巡察整改行业主管责任情况,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纸上整改、文字整改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 

  三、工作方式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开展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 

  巡察组不干预被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四、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大数据发展中心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办公室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5887739991 

    

  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3887350198 

 

  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3887382869 

    

  第四巡察组对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巡察。 

  意见箱:设在市教育体育局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3529683511 

    

  第五巡察组对江边林业局、市机关事务局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江边林业局、市机关事务局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3887588460 

    

  第六巡察组对市农科局、市法院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市农科局、市法院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8908737218 

    

  第七巡察组对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进行巡察。 

  意见箱:分别设在弥勒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门口 

  邮政信箱: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1-50室) 

  联系电话:1352996788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