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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弥勒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市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1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本次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上轮巡察反馈整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团市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从细从小着手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可操作性强;制作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定期回顾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不遗漏。二是针对“对基层团组织建设和活动指导不力,大部分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活动不正常”的问题,团市委以2021年村(社区)团组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基层团组织班子,找回团员并取得联系。班子成员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到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开展调研,分析相关人员792人,开展团组织换届宣传教育19场,调研督导1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7条;换届期间,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分5组到基层团组织指导换届,共参加了7个乡镇9个基层团组织的换届选举会;2月17日组织177名新任基层团组织干部参加全州初任团干部培训班,对团务知识、团史党史进行系统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换届期间督促各团组织找回团员,建立团员联络群加强同团员青年联系。以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活动为抓手,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和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进而规范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活动。

  二、对本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7月2日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青少年中长期发展规划》,于2020年底推动出台《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方案》《弥勒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青年思想道德、青年教育、青年健康等十大发展领域专题组,青年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已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二是持续开展服务、吸引、凝聚青年各项活动。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筹集爱心物资9万余元,为西二镇困难青少年送去衣服被褥、学习体育用品3000余份;为消防大队等3家集体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为31名返乡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岗位,组织155人次返乡大学生开展了爱国卫生志愿者活动6场;组织开展了“春节送温暖活动”,为250名留弥务工青年、快递小哥送上春联和防疫消毒包。

  2.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团委不设党组”的要求,经市委研究决定,团市委党组已于2020年12月27日撤销,现由书记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2月3日书记会议上,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制度规范的学习,加强党的领导,明晰权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党务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弥勒市团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并按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定期对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后形成评分表存档。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书记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半年督导检查分管部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次”的工作要求,团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弥勒共青团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2020年12月召开弥勒市第十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为167名青年宣讲弥勒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1年2月8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组织486人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青年、辅导员、团干部意识形态的思想引领。四是创新丰富载体,利用“两微一抖”“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宣传阵地,定期向各级团干和广大青年群体推介分享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新思想、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学习内容,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筹备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清明祭英烈、集中入团仪式等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少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 党建制度不规范,存在党组、党支部职能职责错位现象”的整改情况

  团市委党组于2020年12月27日撤销后进一步梳理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党建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内监督等制度,开展好党支部各项工作。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团市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3次,选举蒋思涵同志为团支部书记,定期开展理论小组学习3次、主题党日3次,讲授党课1次,每月定期在云岭先锋APP上进行党务公开。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执行单位内控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2021年1月5日重新修订《共青团弥勒市委员会工作人员休假管理规定》《共青团弥勒市委员会请销假管理制度》等6个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假条存档,并不定期开展上下班纪律检查,确保制度有效实施。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经常性咬耳扯袖,对不遵守纪律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针对团市委职工赵宏同志未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团市委书记蒋思涵同志于12月14日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其要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三是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生,定期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学习弥纪通文件,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以案为鉴,2021年元旦、春节节前召开2次廉政提醒会,提醒干部职工严禁“四风”问题发生。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安排、轻落实”的整改情况

  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反馈的基础上,团市委再次梳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行查缺补漏,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于2021年1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各部室于1月26日书面报告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并进行自评自查。1月28日召开书记会议,由班子成员综合分析检查考核情况对3部室进行打分,办公室、组织部、青年发展部3部室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考核结果于2月3日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6387782;单位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1-53室,邮政编码:652399;电子邮箱mlshaog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