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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立足新阶段 踏上新征程
为开启蒙自“十四五”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
会议上的报告
(2021年2月24日)
李 彪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蒙自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市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庞俊同志在今天的大会上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以及省州党委、纪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政治建设更加坚定有力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34次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巡视巡察和上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围绕落实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制止餐饮浪费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不及时、责任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处理党员干部25人。加大统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防范和惩治力度,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违法问题,问责领导干部17人、单位1个,责令9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协助市委开展好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强化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组织党员干部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8000余份,依规依纪处置换届纪律问题线索,营造风清气正换届工作氛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清淤排毒净化政治生态。扎实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坚决全面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肃清和建、许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精准拔“烂树”,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原副政委汤顺能、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潘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张俊鹏、刘云辉、杨昆案例,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促使党员干部得到思想淬炼和政治锤炼。坚持把政治审查和违纪违法调查贯通起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6件6人,对市属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洁意见3577人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重点问题抓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5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批评教育43人,查处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件14人,党纪处分7人,批评教育7人,作风建设成效不断巩固拓展。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突出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紧盯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5个,处理责任人8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3人,批评教育68人,以优良作风助力决战决胜。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面整改完成中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开展“六清行动”,组建“2•24”专班推进“破网打伞”工作,加强政策宣传,24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全部实现清零见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从段建云、孔祥姣等涉黑涉恶组织背后深挖细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8件48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坚决破除“关系网”。配合公安机关抓好“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和案件评查,批评教育136人,修复净化了公安系统政治生态。

       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红顶协会”以案促改“回头看”,问责领导干部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开展人防系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责领导1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1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整治,批评教育7人,政务处分1人;开展创文督查工作,通报3批处理35人,通过“小切口”推动专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巩固提升巡察成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率先实现“两个全覆盖”。探索“1+N”多元模式,把常规、直接巡村和巡察“回头看”有效贯通起来,提升全覆盖巡察监督实效。年内组织开展四轮巡察,对24个市级部门、20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市级部门进行巡察“回头看”,巡察发现问题423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立案7件9人,督促立行立改27条。目前,市属67个应巡党组织和10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均达100%,在全州率先完成市属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有形有效全覆盖。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定性评价与数据量化相结合,制定出台《中共蒙自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验收办法(试行)》,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做好巡察整改的“再监督”。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中问题突出的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3家单位,组织100余名干部职工利用晚上时间开展为期5天的“巡察整改集中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出台《蒙自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请休假制度执行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有关行业领域的管理。

(四)聚焦监督首要职责,落细落实监督责任,监督执纪质效不断提高

       坚持全面从严,压实主体责任。以制定清单“明责”,协助市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市属各党委(党组)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以专题报告“督责”,组织1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6个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通过现场点评反馈,督促抓好问题整改。以责任制检查“评责”,牵头对全市74家乡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以从严惩处“追责”,对1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书记给予纪律处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抓早抓小,体现严管厚爱。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6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为220、85、8、23人次,各占65.5%、25.3%、2.4%、6.8%,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规范精准问责、依规容错纠错,追责问责领导干部30件48人、单位5个,开展问责激励关怀谈心谈话12人次,对受到不实举报的6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正名,推动问责惩戒功能与激励功能相统一。

       优化信访举报,把好监督第一道关口。推进检举举报平台的部署应用及开通,完成12个处置子平台和26个平台基层版的部署应用,建立健全检举控告流转可查询、可追溯的监督机制和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为信访检举举报办理按下了“加速键”。

(五)坚持稳中求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治理效能明显提升

       稳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蒙自市纪委蒙自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推进蒙自市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组编制和人员划转;设立纪检监察工委,对派驻机构查办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现已审理结束6件;成立蒙自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推动市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召开派驻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汇报会,推动落实派驻监督责任。配合做好街道析置工作,文澜、雨过铺两个乡镇纪委改设为街道纪工委,新增设文萃、观澜两个街道纪工委(监察室)。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纪检干部日常监督,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4人,立案查处1件1人,提醒谈话1人,为1名纪检干部澄清正名。

(六)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政治生态持续得到净化修复

       持续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等问题,加大重大疑难案件领衔办理、典型案件提级办理和积压案件重点督办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56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87件,同比增长41.38%,给予组织措施130人次;立案133件,增长77.33%,结案104件,增长113.16%,党纪政务处分10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4人,依法依规使用留置措施3次3人。收缴、追回违纪违法款230.3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7名行贿的非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不断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

       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公安系统执法质量问题、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违规收费问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造假问题,分别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相关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案一整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6份,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查办综合效应。

       推进“清廉蒙自”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以家风教育“三个一”活动为载体,市属各党委(党组)开展廉政家访、家属座谈会、发放廉政倡议书、到警示教育基地学习等活动。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8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围猎:行贿者说》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用鲜活案例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系好廉洁“安全带”,筑牢思想“防火墙”。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意识,让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七)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队伍建设,坚决防止“灯下黑”

       发挥政治机关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积极创建“文明单位”“书香机关”“模范机关”为契机,着力强化机关党建,丰富党支部活动形式,组织参观红河州警示教育基地、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查尼皮,让党员干部永葆斗争精神、践行初心使命。践行“一线工作法”,选派8名干部到脱贫攻坚、创文一线开展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挂包帮、转走访”。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抽调11名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到纪检监察室“以案代训”,选派5名新调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年轻干部到州纪委跟班轮训,组织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8期,参训人数440余人次,实现干部培训全覆盖。坚持逢进必谈,制定出台《蒙自市纪委市监委新调入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3期10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不到位,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繁重。从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看,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系统性腐败问题对个别部门政治生态造成损害;“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有的乡镇和村(社区)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或者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监管漏洞。与此同时,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政治监督、精准监督方面仍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浅尝辄止,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基础业务有短板,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有差距;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律己不严、知法违法,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形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六次全会为我们做好今年和“十四五”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工作理清了思路,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确定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把握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来审视纪检监察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一)突出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在持续学思践悟中把握正确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突出思想政治引领,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认真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既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做好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带头整改;又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督促和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市委“1125”工作思路等重大部署,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等重点任务、解决好“三农”问题等重要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坚持政治监督与查办案件深度融合,查办案件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行为。严把选人用人关,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明换届纪律,严守“十个严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互移机制,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持续深化对金融领域、国有企业、政法系统等领域腐败惩治力度,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规范政商关系,推进对社会中介组织、各领域招投标行为等专项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行贿行为。

       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督促各部门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坚持“权力在哪里、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重点对“一把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让审查调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审查调查对象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唤醒党纪国法意识。坚持一案双查、一案一整改,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持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进一步整合并用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警示教育资源,深入总结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规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查了就曝光,见人见事见细节,让身边人受到触动、警醒、知止。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建设,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建设,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方位全领域深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三)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坚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准把握“四风”突出表现问题和易发多发岗位,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三不三怕三推三官”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部署要求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标签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防治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脱贫不脱监督。强化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严防出现规模返贫,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扶贫资金监管使用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督,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全力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小权腐败的力度,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典型案件督查督办、直查直办,通报曝光、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有人维护。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科学谋划新一届巡察工作,切实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

       巩固并用好巡察工作成果,认真总结提炼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经验,在规范深化和持续提升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继续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推进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科学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制定《市委2021—2026年巡察工作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创新完善全覆盖的路径,统筹安排常规、对村(社区)、机动式、点穴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好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蒙自巡察工作的辩识度。

(六)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切实履行监督首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有效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实践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督促各党委(党组)“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重大事项、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事项,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作出说明。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融合贯通,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协调,织密权力监督网络。

       精准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优势,进一步梳理完善派驻机构的工作规程、履职清单,丰富监督方式,聚焦驻在单位行业特征和职责定位,开展个性化监督,精准掌握驻在部门整体政治生态和关键人员的“画像”。完善“2+1+1”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常委联系、科室指导、协作办案等方式,健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监督联动等协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积极探索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途径,强化对村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问责和容错合力并举。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严肃性和公信力。精准把握运用《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的原则和标准,大胆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正名,切实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常态化做好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中央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两为主”要求,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遵循顶层设计,坚持自上而下,突出“专项工作报告”的定位,在上级监委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七)以铁纪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强化政治建设。紧紧扭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以“两个维护”引领工作方向,以工作实效体现忠诚底色,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完成机关党委组建,切实找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着力点,以抓党建引领保障业务开展,抓业务实践促进党建深入,更好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和用心用情关爱服务相结合,使委机关党组织成为坚强而又温暖的战斗堡垒。强化队伍建设。注重实战练兵,通过选派和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到机关以案代训、到上级跟班锻炼,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实战水平。深化全员培训,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提升办案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制定《蒙自市纪检监察机关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严格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室和阳光监督员作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本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围绕选人用人、澄清正名、跟踪回访等方面强化严管厚爱。坚持刀刃向内,始终保持清理门户的高压态势,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重点研判、优先处置。

       同志们,站在新征程新起点,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不改、使命不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