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蒙自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李顺和,中共党员,蒙自市文萃街道水沟居委会三孔桥村村民,2022年9月30日20:4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熊开祥,中共党员,蒙自市鸣鹫镇大石板村委会岩子脚村村民,2022年10月4日21:4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项国云,中共党员,蒙自市芷村镇桥头村委会核桃箐村村民,2022年10月7日20: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蒙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蒙自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