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定于2019年12月10日至1月10日对市委宣传部(含市社科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委党校、市工业园区工委、市民政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市供销社党组8家单位开展巡察。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市委宣传部(含市社科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委党校、市工业园区工委、市民政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减税降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蒙自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和政治巡察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成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宣传部(含市社科联)、市融媒体中心、市委党校、市工业园区工委、市民政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市级行政中心B区123室;设专门值班电话:
第一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10日。电话:157 9872 3591。
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市委党校)巡察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电话:157 9872 3952;
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市工业园区工委)巡察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电话:157 9872 3923;
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10日,电话:157 9872 3634;
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委宣传部(含市社科联)、市融媒体中心)巡察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电话:15752556035。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20﹕00。
各乡镇机关设有巡察意见箱。
特此公告
中共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十二轮巡察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