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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蒙自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近日,四届蒙自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党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市林草局党组、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市供销社党组和芷村镇芷村、石马脚、联合、扎租白、老芷村、黑拉冲、桥头村(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出席会议的市级领导分别对所分管联系单位提出要求。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不够;有的党组织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差距;有的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得不实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

反馈强调,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被巡察党组织要更加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彻底整改。

反馈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监管责任,分条块督促抓好巡察移交问题和意见建议的落实,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把督促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实行挂账销号、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