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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屏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1年6月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县委和州纪委州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中共屏边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三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屏边县纪委县监委在州纪委州监委2020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屏边县委县政府在州委州政府2016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扎根思想深处。严肃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

  自觉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增强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积极推进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减税降费、基层减负、扫黑除恶等党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责处理1人。办理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6条问题线索,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县委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8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切实推动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2016年以来,11家单位“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询问及民主测评,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4名县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县纪委常委询问及民主测评。以规范问责激励担当作为,五年来共问责党组织10个,问责党员干部94名。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州县委实施意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召开反馈通报会3次,为3名干部澄清正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对1名党员干部启用容错免责机制,体现对党员干部严管与厚爱,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来定位和开展巡察工作。共组织开展14轮常规巡察、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和1轮巡察“回头看”,完成对7个乡镇、52个县级党组织和80个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及对7个乡镇、3个县级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发现各类问题1468个,移交线索74件,立案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全力配合2019年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县开展巡视,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屏边的具体问题,积极协助县委制定责任清单和整改方案,细化梳理出4类33条具体问题,落实33项具体整改措施。

  (二)严字当头、寸步不让,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好

  抓好日常监督,从严查处通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细化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约谈、监督检查等措施,推动各党(工)委(党组)“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大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件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2批29件46人。突出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经劝说,1名科级干部停止操办“满月宴”,对1名违规操办“周岁客”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清退违纪礼金6700元。

  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3家单位主动上交“小金库”款项191241.21元,依据相关规定对6名责任人从轻从宽处理。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督促整改完成问题3个,问责1人。深入开展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涉及违纪人员2人,涉及资金40.79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累计督促纠正整改问题58个,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工作提醒函2份,受理并办结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有关检举控告1件,谈话提醒2人。

  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做好换届纪律宣传。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换届选举督查指导和换届风气的巡回督查。印发《中共屏边县纪委屏边县监委关于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全县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屏边县村(社区)“两委”换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监督检查方案》。采取“2+1+1”联动机制,派出7个监督检查组对乡镇换届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受理并办结换届纪律问题线索5件。

  (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78人次,受理信访举报48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85件,立案审查调查214件253人(科级干部65人),党纪政务处分228人(科级干部59人),其中党内警告109人,党内严重警告49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48人,政务警告5人,行政记过5人,记大过1人,降级5人,撤职7人,开除11人,受双重处分人数20人,使用留置措施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处置问题线索22件,派驻监督质量有效提升。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监督执纪工作,对查办的案件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原因和制度管理漏洞,发出“两书一函”,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身边“活教材”警示作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处的县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研究制定《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程序及审批流程简表》,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针对积压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时效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屏边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时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常委包案、全员办案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办理,清理和办结积压问题线索36件。

  (四)聚焦民生、保护民利,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脱贫攻坚“护航行动”有力有效。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持续紧盯“微权力”“微腐败”,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督查督办,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五年来,全县累计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42个,问责单位(党组织)15个,处理责任人1314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125人,问责82人,党纪处分95人,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26批次54件2个党组织98人,有效形成并不断巩固从严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氛围。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建立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督导督办力度,聚力破“网”打“伞”,以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立案办结2件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

  (五)提高站位、步履铿锵,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顺利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撤销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的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立13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全县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完善内设机构设置,增设6个纪检监察室,设置14个内设机构,监督执纪力量进一步加强。挂牌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完成乡镇监察办公室组建,聘请村级监察联络员76名,实现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六)内外兼修、知行并重,坚决夯实队伍履职基础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和交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充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五年来,通过考察商调、组织调整等方式调入42人,培养选拔干部20人。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分批选派24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参与审查调查等工作,从实践中汲取办案经验,抽调19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专项工作,选派22名干部驻村扶贫锻炼。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类培训3648人次。

  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根据上级纪委关于规范化的建设要求,完成13个内设科室及县委巡察办配备内网机及相关保密设备,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7个乡镇纪委政务外网全部接通,实现内外网全面联通并正常运行。对全县7个乡镇及县级4个谈话室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完成群众来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内网分级保护测评,开通全县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快速办理了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县级干部监督室成立以来的第一起纪检监察干部留置案件。研究制定《屏边县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五年来,全县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16人,函询了结3件3人,初核了结1件1人,谈话提醒2件2人,诫勉谈话2件2人,批评教育1件1人,党内警告5件5人,党内严重警告1件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处理1件1人,彰显“打铁的人先做铁打的人”的坚定决心。

  二、五年来工作的体会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五年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形成了十分珍贵的认识和体会。

  必须以政治建设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政治理论武装作为推动工作的活水源头,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的方法论,转变工作思维,更新工作理念,把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理念贯穿监督执纪和监督调查全过程。必须坚持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自觉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安全问题摆在首要位置,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持续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把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作为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定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政治生态持续清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还未到末梢;一些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韧劲不足,“四风”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根治;少数党员干部仍然自律不严,个别干部用权任性、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

  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屏边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屏边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按照县委发展战略,发展思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屏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持续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从严从紧。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全会精神中把握国之大者,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学必学内容,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生课题。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省委、州委重要安排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和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二)强化权力监督,持续在履行监督首责上从严从紧。

  夯实日常监督工作,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利用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筑牢全县干部廉政意识,尽责作为,既注重监督处理,更注重教育提前。完善党内监督体系,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信访监督,加强对信访举报内容的梳理分析,既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又强化对政治生态的全面客观综合研判。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的作用,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

  (三)推动化风成俗,持续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从严从紧。保持恒心韧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不懈地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监督执纪、抓通报曝光等系列措施,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督促推动职能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规定,抓好规范津补贴等制度的执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制度,对受到不实举报、甚至诬告的干部,查清事实后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澄清正名,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在惩治腐败上从严从紧。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种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着力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彻查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腐败。切实扎牢制度的笼子,注重以案促改,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补齐制度短板,在以案促改下功夫。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通过身边案警醒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五)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在推进政治巡察上从严从紧。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对标对表党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发挥巡察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和纠正政治偏差。建立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认真抓好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夯实队伍基础,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

  (六)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持续在自身建设上从严从紧。以

  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忠诚干净担当能力作为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做到严管队伍与实战锤炼队伍双管齐下。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夯实执纪执法专业化基础,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有针对性,有目标、有计划地加强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加快知识更新,达到纪律和法律的双精通、执纪和执法的双过硬。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档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完善内控机制,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州纪委州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倍道兼行,奋勇竞进,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屏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