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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  案)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对全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大会充分肯定了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美丽屏边实现华丽转身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持续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从严从紧;强化权力监督,持续在履行监督首责上从严从紧;推动化风成俗,持续在加强作风建设上从严从紧;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在惩治腐败上从严从紧;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在推进政治巡察上从严从紧;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持续在自身建设上从严从紧;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大会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州纪委州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发扬屏边精神,倍道兼行,奋勇竞进,有力推动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