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屏边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黄玉林,中共党员,屏边县新华乡倮姑村党总支委员,2025年4月18日12时0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忠亮,中共党员,屏边县玉屏镇卡口村党总支卡口村党支部组织委员,2025年4月22日09时3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屏 边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