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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中共屏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屏边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2.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

  4.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5.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6.深入开展政治巡察,不断彰显“利剑”作用

  7.在持续深化改革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中共屏边县委第一巡察组。

  4.中共屏边县委第二巡察组。

  5.中共屏边县委第三巡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其他人员20人(留置看护人员)。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230,074.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08,231.45元,占总收入的94.35%;其他收入521,843.14元,占总收入的5.65%。2019年度收入比上年增加了656099.47元,增加了7.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9,469,833.23元。其中:基本支出8,865,743.90元,占总支出的93.62%;项目支出604,089.33元,占总支出的6.38%;2019年度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350160.69元,增加了16.63%,其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成立后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办公办案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增大,检察院划拨的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相关支出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5,743.90元。比上年增加了1075968.36元,增加了13.81%,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成立后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办公办案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4,089.33元。比上年增加了274192.33元,增加了83.11%,主要原因是监察委履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经费支出增大。2019年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169213.48元、邮电费3629.84元、差旅费156416元、会议费3629元、公务接待费18366.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49.68元、其他交通费用4865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1.81元、办公设备购置1322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4,271.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比上年增加了1504021.07元,增加了20.49%,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成立后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办公办案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46,61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0%,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17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和死亡家属生活补助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473,60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用于驻村人员生活补助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6,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3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50元;支出决算为147,054.81元,完成预算的117.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352.81元,完成预算的21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702.00元,完成预算的50.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的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比上年增加10人,县检察院划拨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给县纪委,保险费、维修费等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大;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9,413.68元,增长89.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2,496.68元,增长1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17.00元,下降22.47%。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比上年增加10人,县检察院划拨两辆执法执勤用车给县纪委,保险费、维修费等相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大;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深入贯彻勤俭节约精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352.81元,占74.36%;公务接待费支出37,702.00元,占2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352.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352.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70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702.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接待人次416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290.93元,比上年增加了100994.41元,上升了23.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相关工作运转支出增加,用于办公费240233.31元、邮电费34077.01元、差旅费88863元、会议费921元、公务接待费19335.48元、工会经费16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03.13元、其他交通费用61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076元、办公设备购置715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223,685.43元,其中,流动资产2,352,670.12元,固定资产871,015.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7,120.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97,530.42元,固定资产增加154476.4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小计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5

7

 

合计

1

3223685.43

2352670.12

871015.31

235124

635891.3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4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41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4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1519900-8] 采购01表

金额单位: 万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节约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43.8645

43.8645

26.5045

17.36

38.9414

38.9414

22.6153

16.3261

4.9231

货物

43.8645

43.8645

26.5045

17.36

38.9414

38.9414

22.6153

16.3261

4.9231

工程

0

0

0

0

0

0

0

0

0

服务

0

0

0

0

0

0

0

0

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