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内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屏边苗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永葆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
自觉性坚定性。
2.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和作风问题。
3. 突出监督首要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4. 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5.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巩固发展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7.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8. 以铁纪打造铁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81人, 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7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退休 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8.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0.15万元,增加了36.71%,其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8.7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8.79万元(本级财力968.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0.15万元,增加了36.71%。其原因是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及相关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68.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6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79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款支出782.5万元,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80501款支出19.81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款支出96.3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款支出0.09万元,用于死亡抚恤补助支出;2210201款支出70.07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52.79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35.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6.85万元、津贴补贴433.85万元、奖金1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32万元、住房公积金70.0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8.1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8.7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6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在职福利费0.17万元、退休福利费0.0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1.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2万元(其中退休费19.43万元、死亡抚恤0.09万元)。
4.资本性支出1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
(1)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2)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3)县委常委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转。
(4)县委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正常运转。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1)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购买打印机4台,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2)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购买复印机1台,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3)县委常委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购买办公桌椅20套,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4)县委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购买计算机10台,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6万元。其中:货物类16万元。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1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预算数一致: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也是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51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接待纪委监委办案、巡察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产生的费用,一致的原因为: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运行维护费5.0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工作运转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一致的原因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严禁公车私用,合理统筹派车用车。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952.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0.15万元,增加了37.56%,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16万元,与上年一致。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有项目支出16万元,其中纠风工作经费2万元、效能监察工作经费4万元、县委常委专项经费5万元、县委巡察工作经费5万元。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此情况。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支出为968.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0.15万元,增加了36.71%,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人员,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的项目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新调入人员办公需要,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助力脱贫攻坚。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此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