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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现镇党委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党总支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26日,十三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新现镇党委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党总支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新现镇党委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党总支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显著改善,民族团结进步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政策宣传不到位。如:在水塘村委会入户走访过程中,有群众反映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对户厕改造等政策的宣传不到位。

  2.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材料照搬照抄。一是不同年度、不同月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材料内容相同。如:吉咪村委会:落款时间分别为2019年10月20日、11月15日和2020年3月17日、6月20日、7月10日、11月20日,标题同为《吉咪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总结》的6份材料除落款日期外,其余内容均相同。水塘村委会:2020年1月至11月的11份扫黑除恶工作小结材料,除落款日期外,其余内容均相同。底咪村委会:2018年、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材料除落款日期外,其余内容均相同。二是不同时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照片相同。如:吉咪村委会2020年5月15日和11月20日到石洞、中寨村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照片为同一张。三是多份工作小结材料落款时间错误。如:水塘村委会:2020年1月至11月《屏边县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情况记录台账》后所附水塘村委会1月至11月扫黑除恶工作小结材料,落款时间均为2019年。

  3. 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一是未按要求提供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如:水田村党总支在县委第五巡察组正式进驻该村开展巡察期间,未按要求向巡察组提供2017年以来该村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台账资料。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不全。如:座斗村党总支向巡察组提供2017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台账资料缺失严重,台账资料只有3份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

  4.基础设施维护不够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如:水田村委会:白河村民小组村内水池盖板开裂,需进行修缮。吉咪村委会:火干良子村民小组目前人畜饮水泵水使用的电线和村内活动室使用的电线线路都是直接从附近的树上经过,用电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架设电杆。水塘村委会:水塘坡村民小组未修建垃圾池,需新建垃圾池。底咪村委会:底咪村下六组庙坡脚大沟被冲毁后未及时修复,下游部分农田中的农作物雨季会被水淹。座斗村委会:(1)阿打坡、檀香村民小组蓄水池漏水,需进行修缮。(2)公路沿线部分群众向坐坡伍村民小组鸡毛冲河道中倾倒垃圾,造成河道污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 合作社运行管理不规范,只向部分社员收取费用且收取的费用长期由个人保管。如:座斗村委会成立屏边县座斗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正式成员29户)后,于2018年向其中的18户农户按每户300元的标准共收取相关费用5400元,全部交由座斗村委会时任副主任陶方云保管,在其从村委会离职后,上述费用仍一直由其个人保管,截至2021年1月20日尚未归还相关农户。

  2. 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发放对象认定标准不一致。如:水塘村委会在办理2019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发放工作中,个别村干部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发放对象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出现家庭情况相同人员有的能领取补助,但有的却不能领取补助。

  3.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如:吉咪村委会2019年3月26日报销吉咪村民小组党员活动中心购买厨房用品费用37290元,发票开票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但在报销凭证中附有2018年9月8日吉咪村“四职”干部讨论吉咪小组物资审批的会议记录,从上述材料内容中可以看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相关资金已实际开支后,才补开会议就村级大额资金使用作出决定。

  4. 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部分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附件不真实、不齐全。一是发票金额与凭证附件金额不一致。如:水田村委会:2017年1月20日报销燃油费和餐费合计金额4654元,但所附6张燃油费发票和4张餐饮发票金额合计只有4564元,多报费用90元。水塘村委会:2017年1月18日报销“各种出差燃油费用”2640元,所附凭证中除有10张金额合计为2000元的燃油费发票外,还有1张金额为54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上述11张发票合计金额只有2540元,多报费用100元。座斗村委会:2019年11月9日报销1张金额为4500元的“劳务费”发票,在凭证附件中有1份由该村委会出具代开4500元发票的证明,但在证明内容中有“修路18小时,每小时200元”的表述,如按这个标准计算总金额应为3600元,比报销金额少900元。二是报销所附凭证不真实。如:底咪村委会:2019年2月27日报销“给马龙底小组公路修善款”3000元、“各组消灭四害、预防疾病—助力脱贫攻坚,务工补助费”1160元、“人畜饮水占用补助费”2000元、“给青年文艺队春节演出活动补助费”800元、“给老年文艺队春节演出活动补助费”800元,所附6份不同时间、不同会议签到表均是同一次会议签到表的复印件。三是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如:水田村委会:2020年1月17日报销20000元“水田村活动场地建设费”凭证中未附该工程结算清单。座斗村委会:(1)2017年1月22日至2020年5月16日期间共报销购买“各种小菜”费用合计180687.5元,报销凭证均未附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等相关凭证,部分购买明细清单上无购买时间或无经办人,部分只填写“接待县工团”“日常伙食”等简单事由。(2)2017年6月6日报销4560元“砂石”费用和2018年1月9日报销4800元“砂石”费用,除发票外都未附其他凭证资料。四是报销生活用品、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发票无明细。如:水田村委会:2018年12月19日报销1张金额908元“办公耗材”发票和1张金额2830元“生活用品”发票,以及2019年3月25日报销1张金额1550元“生活用品”发票和1张金额249元“办公用品”发票,上述4张发票上均未写明具体商品名称以及单价、数量,且未附明细清单。吉咪村委会:2017年6月27日报销1张金额1124.5元“生活用品”发票,所附物品清单上物品名称全部为数字,不能辨认实际购买商品名称。座斗村委会:2019年11月20日报销1张金额775元“办公用品”发票,发票上未填写具体商品名称以及单价、数量,且未附明细清单。五是报销工时费、劳务费等未附签领名册或领取人未签名。如:水田村委会:2017年8月10日报销1287.20元“五四活动物品”和2019年3月25日报销2128.50元“三八节活动物品”的凭证中都未附活动物品发放签领名册。水塘村委会:2020年3月20日报销5000元“人居环境提升(羊舍搬迁)”凭证中未附具体领取人签领材料。座斗村委会:(1)2017年12月11日报销3000元“工时费”和2018年12月4日报销14000元“开挖蚂蚱底到黄牛坡公路路头、修缮小坐斗进村道路工时费”的凭证中均未附相关签领名册。(2)2019年10月11日报销5530元“务工补助”所附补助名单上无领取人员签字。六是报销以其他单位名称开具的发票。如:水塘村委会:(1)2017年4月13日报销以“屏边县新现镇水塘村委会卫生室”名称开具的购买“光猫、宽带使用费”发票1张,金额为1680元。(2)2017年12月18日、2018年4月3日共报销以“水塘坡小学”名称开具的电费发票16张,金额合计1020.24元。七是同一天时间以相同或不同事由重复购买各种小菜。如:水田村委会:2020年7月13日报销购买“各种小菜”费用10173元,凭证附件中在2020年6月17日当天存在以不同事由重复购买各种小菜的情况。座斗村委会:(1)2018年2月9日报销购买“各种小菜”费用11944元,凭证附件中在2018年1月10日、15日、21日、28日当天存在以购买“日常伙食”相同事由重复购买各种小菜的情况。(2)2020年5月16日报销购买“各种小菜”费用19272元,凭证附件中在2020年1月29日、2月13日、4月19日当天存在以不同事由重复购买各种小菜的情况。

  5.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一是工程项目材料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如:吉咪村委会:(1)2017年1月23日报销“吉咪村委会石洞小组活动室盖树脂瓦工程”54600元,凭证所附工程承包合同、结算清单和验收报告3份材料中的第一至第四项文本内容完全相同,且结算清单、验收报告中无材料数量、单价及具体工程量。(2)2019年3月29日报销“吉咪小组田间公路铺设款”22710元,凭证所附结算清单落款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该份结算清单内容中有“2019年5月5日,吉咪村委会吉咪小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按照合同工程要求,实地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路面、边沟、坡度、厚度均符合要求”的表述,上述3个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另外,在结算清单、验收报告中均无公路具体里程数量。水塘村委会:(1)2018年5月4日报销550000元“山羊养殖扶持款”,所附《山羊养殖验收报告》中无山羊养殖的具体数量,只有“养羊户共有6户,只数符合”“6户养殖户均合格”的表述。(2)2018年5月4日报销60000元“土鸡养殖扶持款”,所附《山鸡养殖验收报告》也存在类似问题,该份验收报告无山鸡养殖的具体数量,只有“养鸡只数基本符合,验收合格”的表述。二是材料手续不完善。如:水田村委会:2018年1月2日报销“生猪养殖、桃子种植”款260000元,在所附凭证中有63份《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申请审批表》中“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栏内全部未填写审批意见且未加盖公章。水塘村委会:2018年5月4日报销550000元“山羊养殖扶持款”和60000元“土鸡养殖扶持款”,凭证所附2份《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协议书》均未加盖甲方“新现镇人民政府”公章。三是不同材料对相同内容表述不一致。水塘村委会:(1)2018年5月4日报销550000元“山羊养殖扶持款”所附《水塘村委会关于拨付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的申请》中关于山羊数量表述为“山羊养殖600头”,但在《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申请审批表》和《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协议书》均为“山羊养殖550头”,上述3份凭证有关山羊养殖的数量不一致。(2)2018年5月4日报销60000元“土鸡养殖扶持款”,所附《报销审批表》《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申请审批表》和《新现镇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协议书》申请补助金额均为60000元,但《山地鸡养殖验收报告》的扶持金额为6000元。

  6. 个别村组财务账目长期不公开。如:水田村委会长坡头第二村民小组、吉咪村委会下哈尼伍村民小组、水塘村委会新寨村民小组和新村村民小组,近几年来均未按相关规定向群众公开村民小组财务账目,对此群众意见较大。

  7. 报销部分餐费、住宿费未写明接待对象,部分票据不符合规定。一是报销餐费无接待事由。如:水田村委会:2017年1月20日至2020年3月24日期间报销餐费所附凭证中有8次无接待事由,金额合计为3658元。座斗村委会:2018年2月9日报销1536元接待费用,在报销凭证中未写明接待事由。二是报销住宿费未附住宿人员名单。如:座斗村委会:2017年1月22日报销住宿费1648元和2018年2月9日报销住宿费1000元,凭证附件均未附住宿人员名单。三是使用其他商家开具餐饮发票,甚至是用其他类型发票来报销餐费。如:吉咪村委会:(1)报销2019年3月11日到蒙自市期路白乡清水溪饭店就餐费用1000元,在所报销的10张发票中,有6张合计金额为600元的发票商家为开远市韬韬刘胖子铜锅米线店,有4张合计金额为400元的发票商家为屏边县金酒园。(2)在报销2019年5月14日公务接待餐费555元的发票中,有1张金额为5元的发票商家为某某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还有1张金额为50元的发票商家为开远市某某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8. 存在报销燃油费情况。如:水田村委会: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期间共计报销燃油费发票69张金额合计为22240元,其中:21张合计金额为5357元的燃油发票未写明事由。吉咪村委会:2017年1月23日至2020年10月12日期间共计报销燃油费2659元。水塘村委会:2017年1月18日至2020年7月7日期间19次报销燃油费用合计25257.78元,多数燃油费发票上都未写明事由。在2017年8月16日报销的650元汽油发票,还有1张金额为50元的汽油发票是以“水田村委会”名称开具。底咪村委会:2017年1月23日至2020年7月24日期间共计报销燃油费19695元,其中:25张合计金额为9730元的燃油发票未写明事由。在该村报销的燃油发票中,还有3张合计金额为800元的柴油发票是以“云南高源农业科技公司”或“屏边高源农业种植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开具。座斗村委会:2017年1月22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共计报销燃油费4684.86元。

  9. 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如:吉咪村党总支:2018年第3和第4两个季度党务公开内容中有6项工作除时间不同外,工作内容都相同。底咪村“两委”:2019年第2季度和2020年第1至3季度《屏边县村务公开登记表》中的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完全相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 对村组干部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村组干部长期不履职。如:水田村委会水田一组副组长陶树林在巡察谈话中无法说清自己开展过的具体工作,且表示自己不清楚是怎么当上该村民小组副组长的,甚至不清楚所在村民小组组长是谁。

  2. 党建工作台账资料不真实。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发言提纲涉嫌抄袭。如:吉咪村、底咪村党总支:吉咪村党总支原书记杜应红2017年11月16日的《吉咪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发言提纲》同底咪村党总支原书记邓炳亮2017年11月16日的《底咪村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发言提纲》内容完全一致,且发言提纲中有大量关于“社区”的表述。二是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不真实。如:水田村党总支及下属3个村党支部2018、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共有55份存在不同时间、不同人员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完全相同的问题,其中:王师卡亚(水田村党总支原书记)、顾永华、杨龙和李正伟4位同志同其他党员的21份谈心谈话内容完全相同,另外,王师卡亚、顾永华同其他党员的34份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也存在类似问题。底咪村党总支:(1)2018年3月2日汤丽华(底咪村党总支书记)同王兴祥、邓炳亮同付田松的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与2018年6月3日邓炳亮同熊贵明的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完全相同。(2)2018年6月1日熊贵明同罗先林、付田松同高树德的谈心谈话记录内容与2018年6月4日邓炳亮同汤丽华的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完全相同。三是不同党员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内容相同。如:吉咪村党总支:王朝贵(吉咪村党总支书记)、秦雪艳2位同志的云岭先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夜校心得体会内容完全相同;杜应红收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后撰写的《云岭先锋夜校心得体会》有“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表述。四是党建工作汇报材料照抄照搬。如:水田村党总支:《水田村关于“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的情况汇报》只是简单复制吉咪村相关材料内容,整个材料有6处“吉咪村”的表述。五是会议记录不真实。如:水塘村党总支:在下属各党支部均未设党小组的情况下,在其向巡察组提供的党建工作台账资料中却有3份2019年9月6日、10月18日和10月30日召开党小组会的会议记录。

  3. 对建章立制工作不重视,部分规章制度简单抄袭。如:水田、吉咪、底咪村“两委”制订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制度汇编》主要内容完全相同,存在简单抄袭问题。在上述制度汇编中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中,都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大溪范围内选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现金结算户”及“统一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的表述。

  4. 个别党支部党员老龄化。如:吉咪村党总支石洞、中寨村联合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除1名驻村党员外,最年轻的党支部书记58岁,其余3人分别为72岁、80岁和88岁。

  5. 落实上级党建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开展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工作不到位。如:吉咪村党总支:在2019年4月份开展的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工作中,未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承诺工作,在村党总支台账资料中只有4名党员签订的《承诺书》。二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细致。如:吉咪村党总支:2019年12月10日组织开展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存档的21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均未填写完整,表中的“党支部意见”“上级党组织意见”和“被评议人意见”栏均未填写任何内容。底咪村党总支:在2018年3月21日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39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有38份表中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党支部意见”“上级党组织意见”和“被评议人意见”栏均未填写任何内容。三是组织开展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管理工作不到位。如:水塘村党总支:(1)组织开展2019年度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管理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所填报的相关表册存在空项、缺项等问题,向巡察组提供的《新现镇水塘村党总支2019年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管理记分册》表格内容均为空白。(2)水塘坡村党支部《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管理记分册》表格内只填写“姓名”“性别”栏,“考核指标”“评议指标”等相关栏内均无具体分值,17名党员的《新现乡农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制管理评分表》“自评分”“支部评分”栏内均无具体分值。

  6. 少数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对党员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是少数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如:吉咪村党总支:绿宝茶叶有限公司党支部因党员人数少,导致该支部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水塘村党总支:(1)匪苦、邑打窝联合党支部现任书记陶树林家现已搬迁到新现集镇,且该支部其他党员中无担任支部书记的适合人选,导致该支部组织活动未能正常开展。(2)新村党支部因外出务工党员人数较多,导致支部组织活动很难正常开展。二是有的党支部对党员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如:水塘村党总支:由于匪苦、邑打窝联合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该党支部党员李旺发因犯非法采矿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20年11月被开除党籍。吉咪村党总支:故支白村党员罗云祥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近几年来党费是由其他同志垫交。

  7. “三会一课”记录不全。如:水塘村党总支:水塘村党总支工作手册2018年度只记录有4次开展组织活动相关记录。座斗村党总支:无2017年座斗村党总支和下属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相关台账资料。

  二、意见建议

  (一)向新现镇党委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党总支提出的意见

  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党总支要结合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部署情况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不折不扣地推进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任务、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二是要大力宣传各项惠民利民富民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阐释工作,教育引导农村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三是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牢牢掌握农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切实守好农村意识形态主阵地。四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相关文件精神,围绕常态化要求,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认真收集、整理和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资料齐全、内容真实。五是要聚焦民生难点、热点问题,紧盯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好民生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在村“两委”职责和能力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时限,切实予以解决;对村级无能力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努力争取得到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切实解决好民生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村“两委”召开的会议,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后,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作最后表态发言。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发言内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杜绝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二是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在项目实施竣工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严防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三是村委会财务经办人员对所经办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经办发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完善,确保每一笔开支真实、合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对原始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方面从严审核把关。四是要充分发挥村监委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前哨”作用,强化对村级财务报账前的收支发票、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报销手续不完善,入账凭证附件不全,报账金额同所附票据金额不一致,所附凭证材料不真实,重复报销同一天会议伙食费等问题的再次出现。五是要按照真实、完整、清晰的原则,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惠农补贴、办公开支、集体资产去向、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及时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六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会议用餐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七是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一是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严起来、立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各村党支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认真督促所属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制度,确保党内组织生活严肃、正规。二是要切实规范和完善基础党务工作台账,全面、客观、真实记录党支部工作情况,确保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数据详实,坚决防止敷衍应付、照搬照抄等情况发生。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文件通知和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台账真实完整、齐全。三是要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村党总支和所属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不断改善党员年龄和学历结构,切实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四是要强化对村民小组干部的管理。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的村民小组干部,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撤换。

  (二)向新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

  1. 针对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在民生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新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对民生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逐步加以解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2. 针对水田、吉咪、水塘、底咪、座斗村在村级财务管理、审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新现镇人民政府要责成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严格按相关规定对各村委会的报销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对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二是新现镇人民政府要开展村级财务知识培训,使村干部进一步掌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级财务报账程序、发票整理、发票审核审批、记账方法等知识,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新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机制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具体指导、督促检查,推动村务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镇纪委要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全面支持,确保村务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四是新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镇纪委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严管体现厚爱。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