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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

  县人民法院党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和组织人事、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等方面专题汇报,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巡察,在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根据县委的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人民法院党组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的建设、审判工作、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如: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无细化方案;部分自查报告表未填写完整。如:部分干部职工未填写职务职级;未及时通知十八大以来三位退休人员参与整治。

  2.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如:理论中心组学习照片不齐全,不能充分反映干部职工参加学习的情况;学习强国APP有5位党员达不到每月200分最低标准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一是存在干部职工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向单位借款进行公务活动情况。如:2015年9月30日田某某借款4000元,2018年9月30日还款。二是报销凭证以及所附单据存在签批不规范情况。如:2019年7月10日换锁发票200元无经手人签字;2019年7月17日报销车辆过路费、燃料费455元,16张单据无经办人签字,无日期,无车辆信息;2019年7月16日报销昆明到重庆飞机票5600元,无经手人签字、日期等;2019年4月8日报销检车费160元,票据3张,检车费无具体车辆信息,票据无时间;2019年12月3日慰问退休人员,购买大米、食用油3500.00元,无领取人员签字名册。三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如:2019年4月1日接待马关县人民法院5人,无相关工作函;2019年8月8日接待大学生志愿者4人,无情况说明。四是县人民法院2017年未按相关规定收取干部职工工会会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责任心不够强,对相关工作材料把关不严。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如:台账资料混乱,材料顺序颠倒且不齐全,未分类归档;网络评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无党组推荐意见和公章。党组会议记录未分年度、未分次数记录,会前未进行议题征集酝酿,部分党组会议用普通会议记录纸记录。如:2020年2月26日、2020年10月9日和2020年10月14日、2019年12月24日的党组会议;2019年、2020年的学习、培训、讲座、会议、活动记录,无会议主持人。

  2. 党组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够强。主要领导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做得不够到位,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多,思想交流不深入。谈话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对班子的团结力和凝聚力不够认可。

  3. 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一是立案庭个别同志对待群众缺乏耐心、态度不好,工作方式方法简单。二是干部职工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现象。三是干警庭审时着装不规范,存在个别法官开庭外穿法袍内穿便装现象。

  4. 干部队伍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经查阅县人民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台账显示,仅有民主生活会记录,无其他整治相关台账资料。二是经查阅县人民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台账显示,突出问题查找征求意见表共24份6项意见,但仅有1份提出6项完整意见,1份提出1项意见,其他征求意见表均未提出意见。

  5. 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基层支部工作未抓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党建工作台账未按规范化建设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缺失严重;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无支委会签到;部分党课记录在云岭先锋APP上的照片为非现场照片(用手机拍照电脑打开的会议照片),存在造假嫌疑。

  6.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一是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工作情况记录簿应为每位班子成员一份。但2018年记录簿仅有县人民法院原院长的;2019年记录簿仅有1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且无督促分管科室完成党风廉政工作情况记录。二是2019年廉政谈话记录均为打印,且部分无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签字,个别照片与谈话对象不匹配。三是党组成员未按照党风廉政责任书检查督促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四是党务、政务、审务“三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公开的相关材料,且部分干部职工不清楚公开制度和本单位公开内容。

  三、意见建议

  上述巡察反馈问题,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报告。根据县委苏畅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县委要求,县人民法院党组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整改工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担当责任,改变工作作风,从严要求党组班子和分管科室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学习《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办通〔2020〕24号)要求,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细化方案,对照工作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思考、充分酝酿各项工作计划,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台账资料,扎扎实实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密切联系工作职能,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个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规范落实公务接待、专项经费使用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和流程的学习,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做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组织学习公务接待、专项经费使用等相关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县人法院党组加强党的建设,核心在于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建设政治坚定、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的领导干部集体。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重视办公室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水平,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做到限期整改,并做好痕迹资料收集、整理。二是党组班子要带头自检自查,充分发挥班长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要求自身,从自身做起,要谋大局、思大事、想在先,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努力创造干好工作的良好氛围,多沟通交换思想。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个体功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支持配合班长工作,使领导班子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庄严的法院,县人民法院党组要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教育好管理好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紧密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严以律己、扎实工作,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升队伍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四是扎实开展干部队伍整治活动。严格按照相关人员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做好研判分析,找准方式方法,确保整治活动真出实效,干部队伍更团结、更务实,作风更优良。五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内工作制度的学习与运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相关规定,党支部年度工作重要事项应该条理清晰、组织有序,做到学习在前、活动在后,确保工作有质开展。杜绝前紧后松的麻痹思想,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六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工作进行重新梳理,认真研究相关责任书,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