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于2022年3月31日启动,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民政局党组8个县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对象为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其他县管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截至4月15日,县委各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5月20日,巡察了解共35天。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担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进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巡察信访接待点:屏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二楼办公室;
专门值班电话:18213679386;
县委第一巡察组意见箱放置地点:屏边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门口、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门口;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
巡察信访接待点:县文化和旅游局五楼会议室、县司法
局三楼小会议室;
专门值班电话:15096858782;
县委第二巡察组意见箱放置地点:县文化和旅游局大门口、
县司法局大门口;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巡察信访接待点:屏边县人民检察院211室、屏边县民政局502室;
专门值班电话:15987388043;
县委第三巡察组意见箱放置地点: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旁、屏边县民政局院内宣传展板对面。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巡察信访接待点:县发展和改革局“美丽县城”项目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专门值班电话:15087347938;
县委第四巡察组意见箱放置点: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楼梯口、县交通运输局大门口;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
四、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222589)。
特此公告
中共屏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