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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屏边县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县民政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8个党组织进行巡察反馈。

反馈会议在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各巡察组组长就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县委巡察办参会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宋文辉在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传达县委宋文辉书记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出的意见。一是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把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到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整改负总责、负首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促进深化标本兼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巡察中发现的干部职工干部作风问题要及时跟进并提出处理意见,要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办相关同志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实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动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确保整改不走偏。二是强化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是政治考验、政治责任。巡察整改是政治考验、政治责任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做到有的放矢、真抓实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巡察最终目的是发现问题,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党组织要按时按质报送巡察整改材料。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被巡察党组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将全程参与监督巡察整改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