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安排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强化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实行党组集体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制和整改目标责任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院整改工作推进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立行立改。2022年8月5日,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问题清单对标对表、一一作了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云南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内容作为政治机关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常修课,2022年以来,先后1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第一议题上进行了专题学习,使检察干警对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认识有了进一步升华,加强了把党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按照《中共屏边县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及部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每次中心组发言和交流发言不少于3人,并要求各发言人的发言内容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习有感想、有收获,工作有计划、有促进,确保参学人员真学真懂,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工作质效上。三是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为开拓干警视野,查找差距,获取新知,2022年以来,先后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屏边县人民法院、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单位联合组织干警前往省外知名高校参加政治轮训。2022年初,围绕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以党建引领为切入点,以素能提升为落脚点,创新开展周一“屏检红课堂、屏检讲‘武’堂”“双堂培训”系列活动,致力打造干警成长成才“快车道”,至目前,已开展双堂培训70讲,奋力开启检察工作新局面。四是高度重视学习平台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学习强国”平台、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引导干警持续用好学习平台,推动形成“有组织、有管理、有指导、有服务”的格局,防止学习出现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2022年以来,组织236人次参加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59期专题业务培训,40余人次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3期专题培训,学习培训均达标。
2.针对“法律监督职能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梳理、排查2021年以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县教育体育局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有效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会同公安联合对玉屏镇开展寄递行业检查1次、白河镇开展涉枪、涉爆、涉及危险物品检查2次,检查发现问题3个,分别向县领导小组和相应部门进行反馈。结合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组织公安、邮政寄递机构、交通运输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次,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二是与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1次,将案件中反复出现的问题作详细说明和通报,严格要求侦查人员按照法律程序规范办案。三是继续发挥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办公室成立以来,共开展值班20轮,排查案件70余件,发现线索5条,与侦查机关承办人会商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0件,提前介入18件,既加强了协作配合又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四是对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均认真开展同步审查,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工作规范,有效运用侦查监督平台,审查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法情形。
3.针对“党组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上级院、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开展巡察工作后,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对州(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云检党发( 2021 )54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报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联系协调,有问题及时向巡察组反映,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并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于2022年7月底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责任人、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并按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三是针对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向州人民检察院请示汇报。巡察反馈意见后,州人民检察院领导多次到我院督查指导整改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加强对党建工作重视度。在支委会议上,党支部书记提出,要把党建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抓,党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防止出现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二是在坚持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基础上,对开展的“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活动,认真核对相关文书是否严谨规范。巡察反馈后,院党支部各委员已经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3份文书及时盖章整改。三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肃党支部各类会议纪律,做好会风会纪督查,规范会议签到,做到参会人员与签到人员相符,不允许出现代签现象。整改中,对能进行补齐或者更正的及时补齐更正,确实无法完善的,已在相应材料中进行了备注、说明。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各类党员活动签到册没有再出现类似情况。四是党支部集中开展全面梳理工作,严格对标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对近三年来支部工作台账重新核对梳理,完善目录,同时注重日常收集整理,各支部委员分工合作,定期收集汇总,做到各类活动有痕迹可循。
5.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公务接待的文件,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公务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遵循先审批后接待流程,同时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四是通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学习《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五是严格执行《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由各部、室填写《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并附会议方案等内容报办公室审核后,按会议费审批流程报相关领导审批。六是强化财务预算意识,贯彻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七是针对“2019年4月29日检察开放日活动,无经费预算和参会人员签到表”情况,已复印参会人员签到表,保证入账依据充分。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屏边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应博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春奕兼任办公室主任,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事先须经院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后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强化监督,严肃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能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7.针对“党组班子凝聚力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谈心谈话在全体干警之间开展,包含临聘人员,让谈心谈话形成常态,从而消除误解、增进理解、加强信任,进一步增强全院的组织力、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关心关爱干警。注重人文关怀,解决实际困难。按规定在重要节日、生日、家庭变故等节点对干警、家属开展慰问,切实把温暖送到干警的心坎上。同时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和“强边固防”突击队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今年春节、七一建党节等节庆前夕,开展遍访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排忧解难、释疑解惑,引导老干部为检察事业新发展发挥余热,争取“强边固防”突击队员家属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关注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按时组织职工缴纳互助医疗费,为当月职工住院办理互助医疗报账。
8.针对“党组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活动。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全院干警前往中共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蒙自市查尼皮、屏边烈士陵园等地开展红色教育主题活动,以追忆党的苦难岁月、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讲党课等形式,进一步引导干警要立足本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新的长征路上担当使命、砥砺作为。二是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2021年2月开始,每月下旬向全体干警发出当月填报重大事项提醒,每日登录系统查看填报情况,及时督促干警全面、如实、准确填报。同时每月月初定期在检察内网通报上月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逢重大节假日前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向全体干警释放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三、下步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具体检察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使命,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助推市场主体规范管理。紧紧围绕提升屏边安全水平、守护群众财产收入、建设稳定公平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全面充分履职扎实服务屏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动完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有效监督。强化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领域案件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化协作配合联动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解决。切实提高自身监督质量,强化跟踪落实,持续增强监督刚性。
(四)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党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干警争做“政治强、素养好”的干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干警争做“宗旨强、情怀好”的干部。高标准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引导干警争做“能力强、实绩好”的干部。关心关爱促进团结协作,引导干警争做“协作强、团结好”的干部,从严治检增强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做好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引导干警争做“纪律强、作风好”的干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529482090;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阿季伍政法服务区;电子邮箱:3428906852@qq.com
中共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