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石屏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张雷,中共党员,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小学孙家营小学退休教师,2021年5月1日21:0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海珍,中共党员,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党总支中城党支部书记、中城小组小组长,2021年5月4日10:2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屏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