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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牛街镇甲乙己村原党总支书记白发旺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8年,甲乙己村委会用公款购买瓜子、核桃用于送礼、接待,以及日常开会使用,累计支出9671元,白发旺作为时任村党总支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0125日,牛街镇党委给予白发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哨冲镇邑堵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阿剑川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88月,邑堵村委会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豆腐、干巴菌等土特产用于赠送云南省某协会、红河州某公司,累计支出2800元,阿剑川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01130日,哨冲镇党委给予阿剑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上下一体、同向发力的工作态势,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节点,聚焦关键领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