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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石屏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徐文笔,中共党员,石屏县龙武镇大练庄村委会小尖山村村民,2022年8月13日20:5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屏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