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当前位置: 首页> 其他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22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屏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县监察委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履行研究室、法规室职能)、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20174月成立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县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县纪委。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石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 85人,财政差额供养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4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39.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今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8.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8.61万元(本级财力1548.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39.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48.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万元,用于巡察工作支出,与上年一致没有增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1101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143.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工资、绩效等)和行政日常开支(办公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培训费等)。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9.7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2011106巡视工作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各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没有变动。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预算数为58.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6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32.1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44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发生变动,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正常增加。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71.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04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发生变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正常增加。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4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1.31万元,此支出为今年新增,去年没有。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8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在职人员公积金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28.6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04万元,同比增加18.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41.43万元,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动。 

  工资福利支出131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39万元,同比增加18.8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7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8万元,同比增加17.07%,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支出增加; 

  对和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7万元,同比增加8.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增资。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纪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44万元,较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2.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纪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石屏县纪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44万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9.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3次,共计接待2173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2021年工作安排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纪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4.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4.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分析: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石屏县纪委2021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20万元。 

  巡察工作经费项目安排20万元,三级指标开展巡察轮次、指标值>= 3,三级指标每年巡察任务覆盖面、指标值>=根据五年规划进行,三级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石屏县巡察工作规划及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石屏县纪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1.31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较上年预算增加30.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19张表)

    监督索引532525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