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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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人民法院原法官杨作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石屏县委批准,石屏县纪委县监委对石屏县人民法院原法官杨作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 

  经查,杨作柏为索要债务,伙同他人采用堵门阻工的方式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经营,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20207月,开远市人民法院判决杨作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石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石屏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作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