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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屏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石屏县审计局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石屏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试行)》,健全整改联动机制,积极与县人大、纪检、组织、县委督查室等部门相关配合,整合优化审计监督力量,将审计整改纳入县委督办事项,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等相关部门移送处理,2021年移送县纪委及相关部门问题线索14条。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2021年11月召开了全县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认真梳理石屏县2018年至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问题清单,加强对整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对账销号”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审计整改问责。

(二)关于“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把维护人民利益的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聚焦异龙湖综合治理、脱贫攻坚回头看、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不搞避重就轻,不搞选择性审计,做到应审尽审,重点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深挖病源体,做到凡审必严。二是加强审计与人大、纪委监委、县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督查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采取“回头看”形式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督办,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专项清理整治,逐一挂账、逐一销号;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整改过关。加强通报力度,对各类审计共性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定期通报,不断推进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依法依纪处理,不属职权范围内的按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严肃问责。三是积极完成审计工作任务。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9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70 99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42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67 57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7条,被采纳建议57条。同时,进一步强化对上级纪委监委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加大审计线索查处和移送力度,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做到零容忍,共抽调5人次参与州纪委案件、县委巡察等工作;抽调20余人次配合州审计局完成多个专项审计任务,向纪委及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件。

(三)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台帐资料自查,做到严谨、细致地对待每一份材料,按照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工序,进行分类整理,并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台帐资料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二是认真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好党组班子成员的表率示范作用,在推进工作落实上亲力亲为,避免出现主题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审计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党组定期研究、定期向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抓好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工作,旗帜鲜明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监管,引导我局党员及干部职工明辨是非、澄清认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制度》,局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学习,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紧密结合审计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集中研讨活动,每次中心组学习材料报巡听旁听指导组审核把关,2021年完成中心组学习8次,其中县委第三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2次,对巡听旁听和日常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分管领导、党员及干部职工,严格按程序进行问责,杜绝中心组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出现逻辑性、文字性错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主动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中精力,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党组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把组织纪律作为审计人员的“保障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党组领导班子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主动与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团结、服务、引导工作。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财务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财务分管领导、经费签批领导严把审批关,层层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禁止,确保经费收支合法合规。三是认真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公务卡的使用和票据入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二是切实推行精文简会。压缩文件、精简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宴请,工作日禁止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审批制度。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车辆管理,严禁私驾公车,严禁公车私用,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倡导全局干部职工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婚丧嫁娶严格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控制标准和规模。五是严禁班子成员和职工进行职务消费、因公因私出国(境)。

(四)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会计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切实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好,落实好。二是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定期开展经济审查工作。三是工会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有审批,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现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列》,党支部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结合机关业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开展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作用,把党建活动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引导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是不断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并做好台帐资料收集。

(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支委成员的党建业务培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加强对兼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为党务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促进党务干部专业化,使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收集整理台账资料,避免出现党支部活动虚假照片的情况。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中共石屏县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开展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相互沟通,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四)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明确1名支部委员负责党费收缴,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 认真执行党费收缴制度,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党支部都要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其他方面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按照党组班子分工督促整改落实,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整改,已整改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抓好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857299;电子邮箱:spxsjjbgs@163.com。

 

                       中共石屏县审计局党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