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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38日至4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巡察。2024531日,巡察组向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在巡察组进驻前,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巡察组进驻期间,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反馈问题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崔晓明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祖红、卜忠、白悦、后颖竹副局长可伟,数据发展中心主任段钧耀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按分工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4次召开党组会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三)正视存在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局党组按照要求,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营商环境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印发征求意见表,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4份,收集意见建议128条。同时开展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根源,为抓实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四)抓实任务分解,统筹协调推进。研究制定了《石屏县发改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及《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324个问题细化24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班子成员主动担责,认领问题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逐一对账销号,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过程控制,注重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机制。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立足职能职责建章立制,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差旅费报销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党组议事规则》4个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着力解决思想不纯、组织不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封堵工作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使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传达学习领悟相关精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主动学、全面学、立刻学。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分析营商环境工作,深入探讨解决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局齐心协力促营商环境优化。截至目前,党组会议已讨论2次。

  2关于“把握政策不精准,落实措施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县发改局共组织召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2次,传达学习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政策解读;对各指标牵头单位进行营商环境考评辅导培训2次,对2024年考评指标逐一进行解读;召开服务业企业培育调度会1次,截至10月,石屏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实有967,距完成培育目标差634户。因服务业企业培育任务重,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多,由于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今年年初未细化培育任务及我局前期工作协调不到位,导致服务业企业培育进度缓慢。县发改局已于8月20日印发《关于下达石屏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培育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行业部门。下一步县发改局将紧盯目标任务数,按季度调度各行业部门培育情况,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培育任务。

  3关于“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文件精神不及时,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红河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方案》及《红河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及时办理经营主体投诉举报,截至目前,石屏县积压未办结销号投诉件1件,县营商办正在跟踪督促在时间节点内办结销号未办结销号的1件投诉件为“关于石屏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项目拖欠项目款的事宜”,投诉涉及筹措资金、资金拨付,需要时间较长,故截至目前暂未办结销号。下一步,营商办将紧盯未办结的1件投诉件办件进展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在12月底前办结销号。

  2.研究部署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项目统筹谋划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一是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签约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形式,推进项目建设,全县2024年积极申报纳入州级“五个一批”项目117个,总投资301.6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同县级各部门、各乡镇的沟通,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谋划、重点项目协调等相关会议,进一步加强全县项目推进。

  2关于“招商引资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中央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开展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印发《石屏县贯彻落实规范全省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任务分解表》,对2021年以来的招商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4年以来,县发改局共组织开展考评辅导2次。3月15日,对16项考核指标逐一进行解读及填报指导;7月3031日,聘请州营商办到我县,对市场准入、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融资环境、就业环境等指标进行考评辅导。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措施效果不明显方面

  1.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党组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资产处置严格上会讨论,上会议题会前充酝酿、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后坚决执行。坚持每月党组会通报上月财务支出情况,目前党组会议已研究相关议题9次。

  2关于“主体牵头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能,根据《石屏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制定印发《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方案》,明确优化营商环境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按月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报2期,对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不断深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双公示数据归集的督促和监测,建立“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督导各部门按时、按质、按量录入双公示信息,力争实现“双公示”信息无错报、无迟报、无漏报瞒报。

  2.执行政策措施重部署、轻落实方面。

  (1)关于“工作安排部署流于形式,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印发的文件进行跟踪问效建立“月调度季反馈年总结”工作机制;利用工作交流群,加强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与协作;立工作联络员,确保材料报送时效及质量;积极与州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2关于“营商环境‘前哨站’作用发挥不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营商环境前哨站,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行政部门直接打交道的探头作用,建立发现、收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通道,推进单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3关于“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前期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项目谋划包装指导。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协助办理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助力项目落地。经过积极协调,石屏县发白冲山风电场项目已完成4个基座浇灌施工,正在开挖4个新基座

  4关于“向上争取资金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围绕中央、省的投资导向,积极研究学习政策,指导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项目谋划包装工作,并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国债、专债、省预算、州预算等各类上级资金。截至目前,推送并报送资金申请材料的项目共57个,总投资114.85亿元。其中,申报中央预算内项目16个,总投资8.2亿元,资金需求4.04亿元;申报专债项目16个,总投资83.89亿元,资金需求34.94亿元,其中,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核的项目共3个,总投资18.49亿元,资金需求13.92亿元;申报国债资金项目25个,总投资22.76亿元,资金需求14.06亿元。截至目前,全县共争取到发改口资金10499万元,涉及项目10个,其中,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6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4239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660万元。

  3.惠企政策兑现不足方面。

  (1)关于“开展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落实相关制度机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项目均在采购网上发布,2024年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为车辆保险、印刷服务,均已通过采购网采购。

  2关于“助企纾困解难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宣传上级政策,走访企业,掌握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助力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如助力发白冲山风电场项目顺利落地。二是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企业投资备案已实现全程网办,大大减轻企业办件负担。截至目前,全县备案项目87个,总投资18.56亿元。其中,有30个项目是企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线下,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即时办结。

  4.助企纾困流于形式方面。

  1关于“围绕重点产业项目推动助企纾困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贯彻落实州委关于产业链工作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紧盯省委、省政府季度开工重大产业等项目,深入开展大抓产业项目提速行动,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有效支撑投资稳定增长。一季度,全县纳入省委、省政府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6个,总投资18.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入库率50%,完成投资0.71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39.4%。二季度,全县纳入省委、省政府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9个,总投资1.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9亿元,入库率66.7%,完成投资0.71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39.9%。

  2关于“对重大项目研究不透”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项目研究,组织领导班子和各项目管理科室积极学习上级各项最新的投资政策,资金支持政策等,并积极做好政策传达。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从项目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等方面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审批专家评审流程,严格审核项目资金来源,确保审批项目能够及时落地。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加强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老旭甸煤矿办理用地手续,预计年底实现开工建设。

  5.关于“业务流程精简程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建立发改部门走访民营企业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召开企业座谈会1次,走访调研民企18个,收集问题诉求3个,已解决3个。二是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为企业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的“五减一优”公开承诺及公示制度,我局共11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公示,共减环节11个,减材料2。三是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6.关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学习列入日常,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石屏县产业强县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中“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的表述已删除。

  (三)防治和纠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不彻底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强化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高效保障公务活动,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二是严格执行《石屏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公务用车实行“三定点”管理,即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公务用车上安装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纳入公务用车平台信息系统监督管理,由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统一调度转单,做到派车有数据、行程有轨迹、使用留痕迹。三是提高单位保留车辆的使用率,到路况较好、行程较短地方出差下乡,优先使用单位保留车辆。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先申请、后用车”,规范了用车申请、审核及交车等平台操作流程,详实填写用车事由,驾驶员及时在手机APP上操作出车、交车手续。国庆、春节等长假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封车。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加大与县财政局相关科室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石屏县县级机关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使用“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一函三单一票一据(公函、事前报批报告单、接待清单、菜单、发票、缴纳伙食费票据),职工下乡出差按要求缴纳伙食费三是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作风效能不实方面。

  (1)关于“吃透上级政策、化解难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2次,传达学习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持续在经济增长、企业培育等难题上下功夫,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服务方式,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制定更加具体、精准的措施,在《石屏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方案》。

  (2)关于“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窗口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时限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项目备案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审批项目22个,总投资65457.88万元;备案项目87个,总投资18.56亿元;核准项目1个,总投资1367.49万元。其中,有30个项目是企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线下,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结。

  (3)关于“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方案印发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行动方案已印发。结合实际,2024年4月17日印发《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对标9项重点任务,形成46条措施,并按照季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的模式,细化《石屏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任务分工及调度表》。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实行“月调度—季对账—半年督—年总结”工作监督推进机制,按月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目前已调度4-10月工作推进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政治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发改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知,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聚焦整改内容,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做到坚决改、彻底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深入分析原因,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促进工作进步。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真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措施;也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要通过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再立新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174733;联系地址:石屏县异龙镇西山29号;电子邮箱:spysk3174733@163.com

                                                                                                                中共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