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 首页> 巡视巡察

中共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农科局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农科局党组迅速启动对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并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把整改工作扎实抓到底。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具体,结合实际不紧密,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必学书目列入学习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今年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列为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已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职工组织学习3次。县农科局党组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干事创业,通过开展学习,强化落实上级党委对高标准农田、粮食安全、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农科局将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会,继续加强对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相关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彻底,对耕地保护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科局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违建图斑145个,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通过省农业厅云农宅APP调查填报,已调查完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省州要求,进行推进整改工作。协同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建房建设用地指标,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监管,组织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及各乡镇,加强耕地保护的宣传,对有占用耕地乱建房苗头的,坚决进行制止。

  (3)针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解决杨梅产业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不力,对县委提出的建设‘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杨梅小叶病”研究防治。加强与云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和省农科院的联系,做好杨梅“小叶病”防治研究工作。从我县种植的杨梅各个品种中选育抗小叶病强的品种,改换其他杨梅品种或高枝嫁接其他杨梅品种。开展发病情况调查,找准防治关键时间节点,做好病虫防治计划,指导防治工作。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为强化杨梅产业的持续发展,成立了“石屏县杨梅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为杨梅“小叶病”的防治增添力量。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寻求上级研究院所的支持,继续攻关,早日找到杨梅“小叶病”防治方法,为果农排忧解难。

  二是推进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推进石屏县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已完成总投资95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82.5%。2024年上半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7.94万亩,产量48.25万亩,其中种植面积较大的有辣椒42112.3亩、结球甘蓝29720.3亩。完成水果种植面积260271.9亩,产量168386.32吨。其中杨梅面积138261亩,产量137269吨,蓝莓面积14995亩、产量9890吨。生猪出栏30.75万头,肉牛出栏2.34万头,肉羊出栏5.54万只,家禽出笼112.64万只。实现肉类总产3.14万吨,禽蛋产量0.42万吨。目前,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增至7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4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2家,一般龙头企业37户。石屏县帅虹豆制品有限公司正式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了石屏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0”的突破。推进石屏县 “三个零”果蔬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已完成投资4422万元,一期项目基本完工,现已种植豇豆、黄瓜、玉米、番茄、红薯等共计252亩,整个项目预计于2024年9月底移交给三个零公司运营。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今年绿色食品已颁证完成5个产品;新认证报州、省级评审6家主体、21个产品;已报送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待评审1家主体2个产品;待组织材料上报州级1家主体1个产品;续展已报州、省级评审3家主体、5个产品;待组织材料上报州级2家主体2个产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农科局将继续加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完成今年的“三品一标”认证任务。

  2.对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的通知》,领会精神,熟悉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比例来制定项目设计报告,避免此类再次发生。同时加强监督,防止施工中改变设计报告,加强工程质量。

  (2)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度2个项目完工未验收的问题,2024年4月24日—25日县农科局组织财政、发改等成员单位已完成2022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第一批和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完善中);关于2022年度1个项目未完工的问题,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9月底完工;关于2023年6个项目,截至2024年5月,6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将会加快施工进度,力争12月底完工。

  (3)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至4标段石屏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至8标段的工程量签证单和项目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没有签字问题,立行立改,已完善相应的材料签字,已完成整改。已通知施工方(云南途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石屏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标段的施工合同上补签。

  (4)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拨付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资金申请表及付款发票上主要领导均未签字的问题已补签完成。已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并增加招录见习生、劳务派遣,增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力量。

  3. 对于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2022年、2023年均未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对标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局党组积极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申报。

  2)针对“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每年研讨学习一次,今年已于2024年7月2日的第五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活动中安排学习。

  (3)针对“干部职工学习会重形式轻内容,学习内容与农业农村工作结合不紧密,学习记录简单空泛”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坚持每月两次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程序,做到会前收集议题,并做到充分征求意见,会中严格控制会议议题范围,并认真翔实做好记录。

  4. 对于巡察反馈“营商环境疲软无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逐年增加”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协调财政尽快支付拖欠货款,同时积极与起诉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支付近三年来拖欠的工程项目款对于县农技中心因长期拖欠云南云叶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和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和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款合计3450100元,暂时不能支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资金逐步付款

  (2)针对“助企纾困力度不够,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制定印发《石屏县2023—2024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补贴政策,糖料蔗农业政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跨区域谋划石屏县甘蔗产业发展,加大对糖企和蔗农扶持力度,促进石屏蔗糖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完成2024年度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补助。2024年石屏县甘蔗种植面积18100亩,完成健康种苗新植面积3317.84亩,补助资金109.49万元;脱毒种苗新植面积559.52亩,补助资金33.57万元;机械化深翻开沟及标准化种植面积3877.36亩,补助资金50.41万元;宿根保墒面积8241.43亩,补助资金82.41万元;分布式机械收获7912.77吨,补助资金51.43万元;合计补助327.31万元,收益农户1262户。9月已完成补助89.72万元,计划于12月完成惠农“一卡通”补助。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支付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工作。以文件形式明确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组织班子成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财务人员加强向局领导汇报,使局领导能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共同解决财务问题,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财经纪律,健全完善了《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系统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审批管理细则,细化资金审批流程,使其更具有操作性。针对多项资金支付附件材料不全的现象,立行立改,认真吸取教训,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 号)的通知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况。

  (2)针对“资金拨付审核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1月48号记账凭证拨付异龙镇人口市民化工作经费6万元,原始票据没有任何审批签字的问题。目前已将所有手续及签字补充完整。

  (3)针对“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手续不齐全,列支项目经费没有工程进度表及资金申请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把2022年7月19号记账凭证列支异龙湖北岸清表工程款783300元和2022年9月2号记账凭证列支龙朋镇三家片区产业道路建设工程款305512元的支出,均补齐了工程进度表及项目资金申请表。

  (4)针对“支付种粮补贴及发放农用物资未附发放清册”问题的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7号记账凭证付种粮补贴1477元,已经将补发名单补齐;2021年11月50号记账凭证付救灾资金款25000元购买农用水泵一批(龙朋镇),现已将发放名册增补入财务资料;2023年12月180号记账凭证付石屏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25780元,发票上已经有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故未附发放名册;2023年9月47号记账凭证付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药品款20000元,为我单位购买的防疫物资储备,由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采购保管,已将动监所入库单补齐。

  (5)针对“报销交通费和培训费附件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2021年6月72号报销机票为2021年5月29日—31日李红艳、高航到福建省龙海市参加中国园艺学会杨梅分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年会,报销资料中,现已将参会文件附入。2021年9月22号记账凭证报销机票为我单位龙鹏飞、魏福参加2021年云南省农技推广骨干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报销资料中,现已将参会文件附入;2023年9月5号记账凭证支付石屏农科局第四期骨干培训班报销资料中,差朱国富的培训发票,现已将发票、培训通知及名单补齐。

  (6)针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4月6号记账凭证公务接待费报销1870元缺少报告单及审批单”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责令相关工作人员补齐报告单及审批单,并报负责人签字归档。

  (7)针对“会计工作不认真不严谨,装订凭证错误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2021年6月11号、12号记账凭证、2021年12月8号记账凭证和2022年1月8号、9号记账凭证存在的问题,已按照规范的顺序进行装订和补充了相关的说明。

  2.对于巡察反馈“工会资金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22年、2023年未收取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各单位及工会会员认真学习《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经费支出、账务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已于2024年4月30日前,组织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职工补缴两年工会费2549元。

  (2)针对“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工会2021年5月1号记账凭证,每人发放误餐费120元,9人合计超标180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于4月18日将多发放的180元工会活动午餐费进行收缴并存入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工会账户。

  (3)针对“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3月1号记账凭证支付工会活动餐费,没有菜单”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农村经营管理站已经补齐餐费菜单,并加强对农村经营管理站接待工作的规范。

  (4)针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11月工会活动没有活动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责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补齐2023年11月工会活动方案。

  3.对于巡察反馈“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局机关的公务用车(云G·NK518)目前已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收回局机关使用,原来局机关借用的公务用车(云G·PF526)已于2024年6月20日前收回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使用。

  4.对于巡察反馈“落实农技推广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与分管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便于局领导与县财政对接资金划拨。加强单位财务监督管理,争取资金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举一反三抓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好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技推广政策,确保工作实效和质量。通过整改,2023年巨菌草推广种植项目500亩,每亩补助400元,共20万元补贴资金,已于2024年6月3日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到所涉及的28户农户手中。

  5. 对于巡察反馈“信访件办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信访件举报问题,县农科局多次与养殖户岳关伟进行沟通协调,岳关伟最终同意不再进行养殖。但由于有复养的可能 ,已于2024年4月22日,县农科局协调组织异龙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养殖场进行了拆除,并将土地交还村集体进行管理,彻底解决了黑龙坡岳关伟户养猪污染环境。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加强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请示汇报,通过招录、调动等方式,补充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到农科局,逐步改善人员结构。今年以来,共招录职工4人,其中2人为高学历急需紧缺人才,调入3人。培养年轻干部和股室中坚力量,推荐1名年轻骨干为2024 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将老同志充分调动起来,激发新动能,发挥老同志工作积极性,有序提升和促进作风革命。

  2.对于巡察反馈“执法人员力量统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积极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增加招录和调动的名额,壮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辅助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素质增强人员执法能力。在职能范围内,组织辅助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

  3.对于巡察反馈“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党支部督促各位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党员批评意见清单及相关的材料,认真查找问题,避免照搬照抄,争取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

  4.对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或设计报告,严格执行招投标和申报程序。确保集中决策不走过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生猪调出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议题的相关材料,要在党组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前征求意见,不能临时动议。对应该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提交,做到不漏一项。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不是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不得参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题表决。

  5.对于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指导、检查、督促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将2024年的学习专题确定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讲话精神,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基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开展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登记,加强对农科系统关键性岗位的监督。加强提醒谈话的严肃性,防止谈话记录的雷同,避免提醒谈话形式化。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不打折扣抓落实,今年已安排学习 2次,研究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2次。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不严不实,项目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县农科局已补充招投标程序,对项目组织了初验,同时将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查,对使用不规范的支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委第巡察组的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长期坚持整改,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为农业领域农村领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推动“三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加强学习,树牢规矩意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纪党规“三重一大”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完善党内学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不折不扣将省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整改,巩固工作成效。按照委第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长期坚持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未完成整改的实时跟进,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四)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以问题为根源,按问题分类,督促指导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农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报账等方面全面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防微杜渐,做到早排查、早整改、早销号,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844862;电子邮箱:13887390537@139.com。

             

                                                                                                             中共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