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决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县林草局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党风廉政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督促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及与县委巡察组联系沟通。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扛实整改责任。县林草局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整改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召集班子成员和科室、站所、林场负责人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标对表反馈意见制定《中共石屏县林草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个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坚持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全县林草工作提质增效,主要领导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和研究,对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亲自整改、亲自督办、亲自协调。整改专班定期收集进展情况,逐条对账销号。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巡察整改真改实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牛街林场案件当事人已刑事判决,欠款由石屏县人民法院正在追缴。2025年1月6日、1月25日县法院组织对第三人承租的牛街林场车畔山、他腊林区的桉树林木进行公开拍卖,因竞标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拍卖流标;2025年2月27日县法院执行变买。二是2025年3月10日牛达国有林场与个旧市兴立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蒙自市林茂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三方清算协议书》,完成账务清算。整改完成。
2.针对“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75个,涉及案件52起(含无需查处4起),已依法立案48起,查处48起,查处率100%,并在森林资源智慧管理平台提交并审核通过。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青山’变‘金山’思路不宽”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破解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构建“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草产业体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发挥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推广包山养菌林菌复合经营、林下种植 、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乡村旅游等林下经济,有序推进优质林木及林产品开发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以特色经济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全县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面积22.72万亩,其中推广包山养菌林菌复合经营等模式14.2万亩,森林景观利用面积7.79万亩。发挥林业公共服务功能,续聘护林员417人,有效管护公益林、天然林255.82万亩,有效破解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现状。
(2)针对“林业产业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石屏县国有林场林草中药材种植生产经营方案(一期)(2024-2026年)》,积极发展“龙头企业+”林业产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引进种植公司在牛街林场发展“人工阔叶林近自然模式”,种植滇橄榄;依托牛街国有林场丰富的人工商品林资源及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发展林产业的优势,在王家山林区采取适宜的种植模式,探索开展林草中药材种植,发展重楼、滇黄精等产业,提高林业产品产业链条和产品附加值,不断提升林草产品质量和品牌。二是围绕“巩固现存面积、提升核桃产量、增加产值”目标,积极争取核桃产业项目,逐年改善产业发展中的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提高核桃产量和产值,发挥核桃产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3)针对“指导部分国有林场激发内生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引进企业参与龙朋林场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推动林场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建设,为天然林大径材培育,森林旅游、林下野生菌保育促繁等提供石屏模式,提高林场自我造血功能,并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积极扩展增收途径,激发林场内生动力。目前职工工资按时全额发放。
2.关于“异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异龙湖北岸面山绿化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林业项目扶持,抓大异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编制《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并录入项目库。二是优化造林模式。调整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面山生态修复等项目的苗木规格,严格把控苗木质量,科学加密种植,以种植乡土树种清香木为主,适当配植黄连木、湿地松、小叶榕等,补植补造过程中,增加播撒种植合欢种子,有效提升异龙湖流域涵养水源能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新造林项目抚育管理办法》,明确“栽一年管二年”措施,切实提高造林成效。
(2)针对“异龙湖南岸山杨梅园生态休耕区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建不少于3人的巡查组,自2月起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休耕区开展巡查管护,宣传休耕政策,发现修枝、嫁接等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3.关于“林草资源监管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破坏天然林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国家、省、州、县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要求,对天然林保护行动下发图斑与国土三调不一致的,正在开展地类对接、外业核实、汇总分析等工作,拟于6月份完成。已核实1452个523.1453公顷,涉及违法图斑93个,立案32起(行政案件18起,刑事案件14起),依法查处32起10.1公顷,立案查处率34.4%,已收回并恢复林地图斑33个,收回、恢复率51.8%。
(2)针对“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林长制工作机构。二是持续抓好“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常态化管理。随时关注县级林长人事变动情况,提醒各乡镇、林场及时报送乡村林长、护林员和林管员人员信息变动情况,收集整理好后及时在系统上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已更新相关信息12人次,确保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断档。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管理。将林长制列入《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制度》。三个国有林场纳入县级林长巡林调研范围和督察长督查范围。2024年度省级林长和州级林长到龙朋林场各开展巡林调研1次,县级林长有3人分别到三个林场开展巡林调研3次,县级督察长有4人分别到三个林场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7人次,指出存在问题7个,林场完成问题整改7个,有力推进了林场林长制工作。四是强化林长制考评和结果运用。三个林场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立行立改,至2024年5月底,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度林长制考评工作正在组织开展,对林场巡林不到位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推动严肃整改。
4.关于“对国有林场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国有林场违规出租、出借资源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龙朋林场及时召开场务会,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干部职工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借方面的政策法规。按照《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制定《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场务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出租出借行为的监管,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程序,确保国有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2)针对“国有林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加强对国有林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人事调整、宣传教育、项目建设、林木采伐、资产流转等全方位监管,林区和谐稳定发展。制定出台《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经费支出审批报销程序,规范场务会的议事内容、议事决策程序,依法依规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等,落实末位表态制,确保林场管理科学、规范、合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
(三)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伙食费缴费标准,以及《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修订《石屏县林草局公务接待暂行方案》,明确县内下乡伙食费缴费标准。在林区食堂门口粘贴“拒绝浪费 文明用餐”标语。并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范陪餐人员,严禁出现公务报销过程中差旅费超标准、超范围、不交纳伙食费等问题。
(2)针对“隐匿公务接待支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所产生的费用记入会议费经济科目,报账附件收集了会议通知、签到册、就餐发票、菜单。
(3)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减反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石屏县林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完善车辆维修保养审批流程,不搞豪华装修装饰,不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严格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支出,按规定报废处置公务用车1辆。针对森林防火面积大,林区山高坡陡,车辆油耗高、磨损大的特点,定期检查用车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车辆维修运行躬行节俭,节省公车费用开支,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收回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全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石屏县林草局内部控制制度》,督促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2)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物资采购规定及要求,按照招标程序、合同备案等具体操作规程,对工程建设、监理和技术服务、物资采购等及时签订合同,优化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按照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清廉云南建设石屏实践行动任务清单,结合国土绿化、重点项目、“一卡通”资金支付、行政执法、物资采购等实际,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到各部门、各岗位、各业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全面如实填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各自承担的本职业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会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会风会纪管理,对办公室人员开展了相关业务学习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并定期对办会情况、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进行检查,确保记录规范准确、全面、完整。
(2)针对“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联合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于2025年2月初开展项目全面验收,截至2月底已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局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混淆不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和会议记录规范,党组会和局务会分开记录,避免混淆,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坚持手写会议记录,“原汁原味”记录会议关键信息。记录内容经参会领导审核,确保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制度执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长效化。
2.关于“党员、职工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5年元旦、春节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梦中人”,形成对党员干部职工提提醒、敲敲钟、紧紧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利用职工会、“三会一课”、QQ群微信群等形式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常存敬畏、常存戒惧、牢守底线,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震慑,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从严,注重长效整改。坚决摒弃“过关收场、完事大吉”心态,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严格时限加以整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把巡察整改作为查找和解决林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抓手,逐一对照问题清单,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防范杜绝类似问题。
(三)打牢基础,注重健全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配套制度,促进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四)久久为功,注重队伍建设。把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抓巩固、促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857840;邮政信箱: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35号;电子邮箱:splybgs@163.com。
中共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