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确定为机关学习日,主要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由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机关各部门自行组织。
二、每季度开展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由组织部、宣传部组织。
三、年初拟定委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业务学习计划。由组织部、宣传部负责。
四、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举行不少于两次业务学习。由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县监委各派驻机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织。
五、学习实行考勤制,学习情况列入委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习成效的考试。
六、提倡和鼓励干部职工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