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元阳县纪委县监委对白远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白远发在担任黄草岭乡财政所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将黄草岭乡人民政府“小金库”部分账簿销毁,在领导安排下,违规套取项目资金604.9544万元,并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将“小金库”资金108.46万元用于购房、偿还个人借款及日常生活开支。
白远发身为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元阳县黄草岭乡财政所所长,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元阳县纪委常委会议、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白远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