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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元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1014日至11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元阳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217日,县委巡察组元阳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统筹抓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以案促治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形成系统全面的综合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创新思维,开拓思路,在具体整改工作中,狠抓落实,督促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整改相关台账资料,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持续性抓整改力度不够,未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在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党组会议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召开党组会议时,非党组成员、党外干部列席,不作表态发言;党外干部不参与党支部会议。202412月以来,均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及党支部会议。二是202527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碰红线。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强调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杜绝推诿扯皮,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2025324日,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25624日,在县司法局党组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中,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筑牢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防线。三是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内部各项制度,对工作作风懒散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关于 “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 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学习党务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党务工作业务培训,20241211日,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元阳县发展党员业务专题培训班暨元阳县直属机关第三期党务培训小课堂,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好党建基础业务工作,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不断丰富党内活动内容,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趣味性。2025211日,已将公示栏人员与党员名册不相符人员情况进行更新,涉及2人。今后,将及时更新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公示栏相片等,确保内容与时俱进。并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定期核对党员名册,做到党员名册与公示栏相片一致。

二、围绕职能职责抓落实强保障,履职担当提增效能有差距

(一)关于“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理论武装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元阳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要求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的已按要求纳入学习,做到应学尽学。二是制定《元阳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元阳县司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方式等,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有时间安排、有学习内容、有交流发言,每次明确交流发言的对象、参学人员,并且,每次学习前将学习材料电子版发给参学人员学习,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5年开展的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主要领导作为重点发言人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严格按照青年理论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成立元阳县司法局青年理论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小组成员做到应纳尽纳。制定《元阳县司法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参学人员及完成时限。按要求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干部职工以学促干的积极性,参学人员5人积极撰写心得体会10篇,并做到学用结合。

(二)关于“法治建设发展水平提升有差距,层层传导工作责任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完善2025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参训,规范执法程序。印发《元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主要工作任务,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2025年度案卷评查方式,打破原来集中交叉选取评查方式,采取实地查,抽调专业人员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以来的所有案卷进行评查,做到评查全覆盖。案卷评查不合格单位转发《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要求对案卷评查中评查为不合格案卷进行整改。以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为抓手,上报了不合格案卷的反面典型案例,同时将不合格案卷评查案例作为执法培训及案卷评查反面教材案例分析。同时,指导督促2024年行政执法单位未公示的9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公示。二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牵头部门及各乡镇的督促、指导,4次对各牵头部门及各乡镇报送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台账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持续深化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元阳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工作方案》等。开展国家机关普法履职现场评议工作及现场述法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对象、聚焦重点领域,动员法律明白人调解员等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选取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群众步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轨道。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围绕婚恋纠纷、危险驾驶、故意伤害、涉枪涉爆、寻衅滋事、外出务工等10个专题收集整理全国网上公开的典型案例来制作宣传资料,利用抖音视频、短信、微信、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融媒体平台,围绕两类人员管理,根据犯罪类型进行分类精准推送、普法目前已完成8个婚恋纠纷类的抖音视频制作,完成哈尼语、彝语、汉语三种语言结合的4个婚恋纠纷类的音频制作,并在融媒体平台云上梯田和美元”“元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网红主播的抖音号等多个媒体平台进行发布。2024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与2023年相比有所提升,从2023年全州排位第10位上升至2024年全州排名第7位。三是2025317—320日,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人民调解员在各司法所参加由州司法局举办的《关于举办红河州普法工作综合业务暨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的通知》视频培训会。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督促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及时在系统上录入案件,定期登录调系统,检查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录入情况,并对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录入情况进行通报。班子成员不定期到联系乡镇司法所督促指导工作,20241231日,全县15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录入为“0”已全部清除。

(三)关于“推进重点工作还有差距,压实职能责任还有欠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矫正对象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已由司法所核实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给予训诫、佩戴电子手环、增加每日打卡频次等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审批制度,明确司法所假报备手续,请假外出需提供事由、证明材料,请假期满做好销假手续。同时将请假资料纳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2次,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文件,邀请业务骨干授课。全面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主体责任,细化接收衔接、分类管理等流程,建立一人一档执法台账。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测,通过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每日核查矫正对象定位、活动轨迹,发现异常预警及时通知司法所核实,处置率100%。根据委托协议,司法所常态化开展五个一工作:每日一次定位核查、每周一次见面、每月一次走访排查、每季度一次心理测评、每半年一次法治宣传。建立司法所+委员会+家属联动机制,对重点人员实施每周见面、每月实地走访的监管措施。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四级动态管控。联合县公安局建立数据共享+联合督查机制,每月核查在册人员信息,预防脱管漏管。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二是开展警力下沉和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重点人员的分析研判力度。20241212日、2025124日、2025225日,召集各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到局机关参加刑释解人员业务培训会,及时分析研判全县在册刑释解人员情况,划分风险等级。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局机关职工下沉到各司法所及村委会指导工作,分析研判本乡镇、本村委会重点刑释解人员,划分风险等级。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到各自联系乡镇召开安置帮教对象信息核查会议,按照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红河州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红河州安置帮教工作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帮教对象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乡镇司法所应当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组建有综治专干、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组成日常帮教团队,落实包保责任人。落实救助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政策,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抓实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刑释解人员衔接工作,第一时间见面并设置帮教小组,逐步提升各项指标达到标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元阳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县司法局向县政府请示报告2023年下半年及2024年上半年以奖代补案件,积极争取兑现资金。县司法局根据各乡镇人口基数及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各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任务数以及以补任务数,压实各司法所责任,分管领导督促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指导协助本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并及时收集本乡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以奖代补案件。以奖代补案件统计表每年收集两次,上半年的统计表7月份收集,全年的统计表于次年1月份收集,南沙、新街、牛角寨等司法所将全年的以奖代补案件于次年收集上报。2024年全县矛盾纠纷调解共2105件,成功2011件,以奖代补案件总共有480件,占比22.80%。南沙司法所2024以奖代补案件136件,牛角寨司法所2024以奖代补案件21,新街司法所2024以奖代补案件14件。2024年全县14个乡镇司法所均按要求上报以奖代补案件。

(四)关于“发挥意识形态阵地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新媒体账号的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及新媒体账号管理人员,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制定《元阳县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标准、校对标准、三审三校具体流程等内容,并严格执行发布的信息必须有初审人、复审人、终审人,执行初审、复审、终审程序。加大对元阳普法公众号信息的更新频率,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内容,及时发布最新动态。提高信息质量,要求各科室、各司法所积极上报信息,加大对本单位的工作特色亮点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优质信息的征集,不断加强信息收集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积极向群众推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的阅读量,积极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树牢服务意识压实责任强作为,从严从实转作风有短板

(一)关于“党组抓作风促新风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会议记录,办公室人员会议记录时做到严谨、细致、规范,避免内容错误。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业务能力;规范三会一课,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及时在云岭先锋APP上发布信息、上传图片,并且,上传的内容、图片经过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避免发布的信息错误。积极参加上级及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及本单位开展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行政执法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及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科室人员的履职能力。狠抓作风、树新风,分管领导通过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积极培养干部职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撰写的材料先由科室人员之间相互校对后,分管领导进行审核,重要的材料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层层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质量。强化沟通对接,及时修正,积极与选配法治副校长单位沟通、联系,一旦发现有调整岗位或已离世的人员,及时更换调整。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三资’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元阳县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费支出标准、流程和审批权限,针对工会经费支出制定专项管理办法,明确附件清单及规范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培训,重点讲解经费支出规范、附件要求以及科目核算方法,进一步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及遵守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意识。规范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已补齐经费缺失附件,包括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并注明支出依据和用途。严格执行发放清册签字确认制度,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补签。强化经费科目核算管理。财务人员积极参加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平时,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财务核算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二是加快国有资产清查与入账进度。组建专项清查小组,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详细登记尚未清理入账的72条损毁、待报废资产信息,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和报废处置流程,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已完成整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建立资产定期清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对安全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和警示教育,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工作,指出在单位使用公共电源为私人电动车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干部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禁止在单位内使用公共电源为私人电动车充电。规范公证费用管理,对行政账户中的公证费用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每笔费用的来源和明细,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公证费用需要跨年度以存量资金的方式上缴,所以,计划2025年内将公证费用全额上缴至指定财政专户,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划转。完善公证费用收取和上缴的财务流程,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收费台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

(三)关于“推进效能提升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元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元阳县司法局召开了元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联席会议,传达了《元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学习了《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事项。通过听取元阳县行政执法领域的现状及问题通报的有关事项、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以及元阳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事宜,作了逐项分析讨论,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形成了会议纪要。会上强调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协作通畅。同时根据《元阳县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乡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乡镇执法队伍的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

四、党组班子带头抓责任落实,统筹谋划督促求实效有欠缺

(一)关于“党组织政治领导力发挥不足,责任传导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等工作列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工作相结合,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加强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的检查指导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在干部职工会议及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干部职工要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三个规定精神,按要求将三个规定内容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2024年度述职报告,确保三个规定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提醒在前、预防为主,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通过谈心谈话、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廉洁警示教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干部职工认真排查各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认真查找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风险点,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各自工作岗位的风险点,并分别确定风险等级,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避免无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致的情况发生。建立完善《元阳县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避免发生腐败现象。

(二)关于“从严从细同步推进抓落实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谈心谈话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决策程序,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涉及具体业务科室办理的,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科室抓好落实,避免党组会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强化群团建设,组织补选县司法局妇女执委,目前,妇女执委成员已补齐,今后,将按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规定》,在妇女执委出现空缺时及时进行补选。二是通过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等问题,2025324日,召开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同志按要求撰写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分管领导对党员同志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凡审核发现未按要求撰写材料的严格要求重新撰写。多形式组织党员同志进行学习培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重点学习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并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向相关部门请示报告,争取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2025113日,已形成报告向县级分管司法局的领导请示报告,争取配齐司法所所长;2025114日,已形成报告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25226日,已形成报告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报告。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人员多次到新街司法所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对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详细指导,不断提高临聘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近期对临聘人员的指导、培训,临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能处理司法所日常事务,目前,已明确由临聘人员具体负责新街司法所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202559日,小新街司法所所长陶建伟已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并提拔张云瑾任小新街司法所所长,保证了小新街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临时抽到局机关工作的司法所所长每月定期到司法所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及时掌握司法所工作情况,然后安排局机关的一名同志到马司法所负责开展工作,确保马街司法所工作正常运转。二是邀请上海市徐汇区帮扶律师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培训,邀请上海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高兴发律师对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作《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与疑难问题探讨》的专题辅导。结合《元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印发2025年度元阳县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培训计划》,收集整理涉及乡镇赋权的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培训课题内容,结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617日至19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共有220余人参加培训。将行政执法工作督查、法治建设成效督察纳入2025查检查考核计划,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的学习培训作为2025年督察检查重点,同时明确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中关于执法人员培训的指标考核。梳理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运用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线上操作系统开展执法工作,同时,整合州司法局行政执法科、县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律师行业、县级执法科以及各执法单位专业人员作为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力量,加强业务培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5642439;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大象片区(元阳县司法局);电子邮箱:yynssfj439@163.com

 

 

                                                                                                                             中共元阳县司法局党组

                                                                                                                                    202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