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6日至7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会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关于“工会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会会费收支管理学习。组织工会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二是按工会会费核算标准重新进行认真核算,及时退还多缴的工会会费。三是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规范工会会费收支管理。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学习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长效学习机制。将“第一议题”、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纳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内部学习制度,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助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学习。通过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及相关党内法规的学习。三是形式多样加强培训。研究梳理“党务小课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课程内容,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纳入课程进行培训。
(二)关于“履行机关党建督促指导职能不充分,统筹谋划县直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督导反馈。实地到县级相关部门针对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指导。对县直部门抄送工委的2022-2024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回头看”,对发文不规范的单位进行反馈提醒。二是分类抓好业务培训。多渠道选派工委办公室主任参与公文培训班,提高办文能力。三是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县委常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书记于2025年8月对2024年度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一般”的4家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推动责任主体明责尽责。
(三)关于“指导发展党员不到位,执行党费收缴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举办培训班。采取“线上视频教学+线下专题辅导”的方式开展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党务培训小课堂”、元阳县直属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等党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党籍材料审核。工委严格执行党员材料审核关口,每一名新入党的党员材料均通过所在支部、党委审核后,由工委会议进行审定,确保党籍材料完整后才予以发展。三是加强档案管理指导。深入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县农科局机关党委,对党籍材料管理进行指导。组织2025年党务工作者集中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常态化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
(一)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齐报销凭证。及时联系聘请的省委党校教授、县委党校教师,要求他们提供劳务发票,目前已补齐授课费报销凭证。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相关知识,确保熟悉政策。在后续的党费使用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依法依规入账。三是做好后续报销审核。抓好培训方案审核,2025年9月举办的元阳县直属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工作方案、元阳县直属机关党员基本培训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第一期)方案中,已把培训经费预算列入培训方案中。同时加强培训经费报销审核,若出现培训方案未对培训资金进行预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关于“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在工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二是举一反三,筑牢安全风险防线。对2025年4月举办县直机关2025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签订租用的车辆合同内容进行完善,确保双方负责人均签字,加盖公章。对今后租用的车辆合同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租用车辆等相关合同规范。
(三)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审核、审签,提高工委公文质量。二是持续规范制度管理。对《中共元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合同管理制度》《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试行)》进行审核修改。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工委综合管理水平。三是提高办文办会水平。选派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参加省委办公厅党办大讲堂业务培训,提升单位公文制发质量。
四、工委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在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党组织工作中发挥走在前、作表率作用还有差距
(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工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工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2025年10月研究调整了中共元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职责。三是规范执行会议决策。加强会前材料的审核,对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善,注意会议内容审查把关,一经形成会议决定严格执行。
(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业务培训。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元阳县直属机关党员基本培训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培训课程。二是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工委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云南省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履行好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二是杜绝再犯同类错误。于2025年9月召开了元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聚焦会议主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钱春花 18487108715;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1号,元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jgdw23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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