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举报人反映村干部孙某某有关问题失实,特予澄清。希望孙某某消除顾虑,不要受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继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纪委监委通过澄清正名会议的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街道纪工委专门召开澄清正名会为我正名、还我清白,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让我倍受感动。”孙某某在澄清会议上激动地说。
此前,个旧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反映村组干部孙某某私自变卖集体土地、款项不知去向的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最终认定该问题线索不属实,并对相关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
为清白干事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鼓劲。澄清正名,已成为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常态化工作。2024年以来,红河州持续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作为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激励行动”的强力抓手一体推进,融入案件查办、审查调查全过程,做到应澄清尽澄清,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
“围绕澄清正名启动、实施、反馈等各环节,强化与案管、案审、承办部门衔接,采取集体研判、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拟澄清正名的检举控告问题从严把关,对拟澄清正名对象全面分析,精准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达到澄清一件释放一片的效果。”州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书面、当面、会议方式开展澄清90次,为94名党员干部、8个党组织予以正名。
为确保澄清工作发挥激励实效,防止“一澄了之”,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在澄清正名后,承办部门根据需要适时对被澄清对象、家属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同时,注重成果运用,及时将书面澄清函等相关材料归入澄清对象廉政档案,并反馈至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参考,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
诬告陷害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耗费大量行政资源,还严重影响当地政治生态。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源头治理,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客观真实、理性平和进行检举控告,最大限度减少诬告、错告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单位的协助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处置、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进行精准研判和打击。
“澄清正名不仅仅是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更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打击诬告、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各项工作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有力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勤勉敬业、廉而有为。(张健莎 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