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头‘架子’猪就是用你们帮我‘追’来的赔付款买的,计划到明年春节时出栏,按现在的行情走势,相信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近日,金平县委第二巡察组干部到勐拉镇来凤村回访时,村民付仁华信心满满地对巡察干部说。
不久前,金平县委第二巡察组到勐拉镇开展常规巡察。在走访群众时,来凤村生猪养殖户付仁华反映,他2019年买了10头育肥猪的保险,后来发生非洲猪瘟,10头猪被扑杀了,但是保险公司一直没有给他理赔款。
群众利益无小事。回到勐拉镇后,巡察组巡察干部迅速找到勐拉镇兽医站、保险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发现勐拉镇大部分生猪养殖户都是把钱交到勐拉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孙某某处,由她联系保险公司验“标”后,再进行投保。2019年,孙某某收取了养殖户的钱,却没帮他们投保的就有能繁母猪3头、育肥猪50头,涉嫌侵害群众利益,巡察组把相关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金平县纪委监委。
收到问题线索后,金平县纪委监委运用“2+1+1”工作机制,组成县、乡联合调查组,找孙某某、养殖户等进行核实。最终查明,2019年,孙某某先后收取了勐拉镇7家养殖户53头生猪保险费用属实,因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要求,有43头保险费已退还养殖户。在此过程中,因孙某某粗心大意、工作失职失责,既没有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对付仁华投保的10头生猪进行验“标”,也没有把费用退还付仁华,让付仁华认为已投保成功,受到损失后,去找保险公司理赔。
事情的来龙去脉终于弄清楚了。通过批评教育,孙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对付仁华进行赔偿。经双方协商,孙某某和付仁华达成一致意见,由孙某某按保险公司育肥猪的中档赔付标准给予付仁华赔付,共赔付6300元。
同时,金平县纪委监委督促金平县农科局、各乡镇兽医站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职、担当作为。
“党员干部不担当作为,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金平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开展巡察既要发现问题,也要体察民生实情,推动解决民生疾苦,让群众享受到党的好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通讯员 刘连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