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咨询网上办理范围等业务时,业务人员的态度不够好。”河口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员”到联系企业走访时,企业负责人反映了某单位存在窗口业务人员态度不好的问题。
“收到问题清单和处理意见后,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作风整治行动,特别对办证大厅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了作风教育。”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针对走访发现和企业负责人反映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明确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跟进监督落实情况,并在办理完成后由“监督员”将办理情况同步反馈给“观察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哨点”作用,河口县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员”与企业“观察员”“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选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关负责人担任营商环境“观察员”,随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提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一线营商环境。
“河口县纪委监委将发挥‘体验式’监督的作用,深入各行业部门对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同时,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敷衍整改、应付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行业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河口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企业“观察员”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传声筒”和“质检员”,为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提供了助力。河口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纳入日常监督,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着力为河口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