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2月18日,在红河州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提出要求,对整改工作再交办、任务再部署、措施再明确、责任再压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监督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及省纪委省监委、州委关于加强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的工作要求,红河州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统筹安排,通过召开推进会、开展整改监督检查、加大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等方式,持续拧紧监督“螺丝”,推动环保问题整改“不松劲”。
“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县市纪委监委要注重与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要“室组”联动深入联系部门全面检查......”红河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在推进会上,向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机构,13县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进行督办交办时提出,各项整改监督工作分别明确整改要求、重点、方式、时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开展一次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运用“2+1+1”监督机制,按照监督检查方案认真抓好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实现本县市、所联系指导部门整改情况监督全覆盖,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出成效。
在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方面,红河州纪委监委督促规范移交问题线索、抓实重点督办交办、严查快处精准追责,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并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工作建议等方式,督促环保领域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
“生态环保是最大的民生,要高度重视,协作联动,举一反三,精准定位,深挖彻查整改工作背后的政治、经济、作风问题,通过维护好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改善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抓好抓实整改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主责部门责任,推动环保领域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交出满意答卷。”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