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州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七次集中学习

  10月9日,州纪委州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七次集中学习。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晏春云主持学习并讲话。州委第三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晏春云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州委“13568”工作思路,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守护好红河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州纪委州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石屏县、元阳县纪委县监委等围绕生态环境整治、异龙湖治理和哈尼梯田保护作了交流发言。

  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后,州纪委州监委及时传达学习州委书记赵瑞君在州纪委州监委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调研讲话精神与落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政治监督,紧扣中心护航大局。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持续构建红河良好政治生态。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担当尽责的良好风尚。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把红河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侯建宇 黄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