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全面提升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红河州纪委监委组建审查调查、审理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队伍。
州纪委监委明确入库人选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担当作为、保密意识强等综合素养,具有较强的审查调查、审理工作能力,或较强的审计、财务、公诉、审判、经侦、技侦、信息网络等业务能力,且实绩突出、经验丰富。同时,州纪委监委探索打破行业领域障碍,既在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发掘优秀人才,又注重从市场监管执法、自然资源、司法、金融机构、数据中心等30余家行业主管部门挖掘甄别专业人才。
入库人才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州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根据人选的专业能力素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筛选、审核,提出拟入库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廉政意见,并按程序报州纪委常委会审定入库,层层把关,精选优秀人才。目前,已优选89人组建审查调查人才库、25人组建审理人才库。
州纪委监委制定《红河州纪委州监委审查调查、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库人员抽借调使用程序、抽借调期间管理方式、抽借调人员评价机制等,推动管用结合。此外,为推动人才库人才“能力匹配”“素质匹配”,该州加强与人才库人选所在部门的信息互通,收集备份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入库人选资料档案,实时掌握入库人选情况,并采取集中培训、组织轮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入库人员的培训,为入库人员搭建完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体系。
“我们按照‘有进有出、足量储备’原则,每2年对人才库进行集中更新。将及时作出动态调整,确保切实发挥人才库效能,提升审查调查、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以高素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周笑延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