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检举控告处置“规范化” 提升群众“满意度”

  “邻里矛盾纠纷问题虽然不是纪委该管的事,但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烦心事解决了,堵住我家田间道路的违章建筑拆除了,我很高兴,所以特意来向你们表示感谢”。近日,泸西县中枢镇固白村村民刘某某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送上写有“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处理业务外信访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担当履职、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把好线索甄别关,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坚持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把送到门口的群众监督工作落实做细。 

  为最大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该州在畅通信、访、电、网、微等举报渠道的同时,组织州、县(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范围,利用开展“蹲点式”监督、专项督查、信访排查等方式,主动收集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换届选举、巡视巡察移交、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诉求解决在当地;对重复反映、问题复杂的线索进行交办、督办,不断提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处置质效,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方便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弥勒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党风政风“全媒体”监督实施方案》,与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对群众通过“弥勒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弥勒头条”“弥勒热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交办、督办,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正当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六个一批”措施化解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做好实名检举控告反馈,鼓励干部群众切实运用好监督权力,依纪依法检举控告,提高举报质量。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举报工作要求,完成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分级录入系统运用,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的规范化、数据化、智慧化水平,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吴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