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首次对县(市)纪委监委开展“小巡察”

  “我们一定把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坚决做好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本次‘小巡察’工作圆满完成。”

  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组建工作检查组进驻开远市纪委监委,借鉴巡视巡察的做法和经验,首次对县(市)纪委监委开展“小巡察”,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监督检查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强化自我监督,积极探索推行州纪委监委以“小巡察”方式对县(市)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据悉,对该市纪委监委开展“小巡察”时间为15天,主要是检查市纪委监委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上级纪委决策部署、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执行“十不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制止餐饮浪费等情况,着力查找该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期间,检查组将采取与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阅相关案件卷宗及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和办理情况材料,进行民主测评,到相关科室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自觉接受‘小巡察式’的政治和业务体检,可以及时发现我们自身存在的‘病灶’,及时对症下药,补钙壮骨,强身健体,防止病毒入侵肌体和灵魂。”

  “正人者必先正己,律人者必先律己。”借鉴巡视巡察的做法和经验,开展“小巡察”积极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这一社会关切的问题。(蔡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