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州纪委州监委阳光监督员工作,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干部机制,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部门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情况,经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请李庆国等18名同志为州纪委州监委阳光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聘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向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873-3730289
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委大楼A319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中共红河州纪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红河州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李庆国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宝泉 红河大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鸿彬 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农 晋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副院长
胡艳辉 红河日报社图片视频中心副主任
李文绍 红河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萍 红河州公安局机关退休干部
周维荣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保留正县处级退休干部
赖庆国 个旧市斑锡工艺美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迎红 云南锡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万宝 红河州第一中学副校长
丁 莲 红河日报社退休记者
毛景惠 蒙自市文澜街道银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超英 蒙自市雨过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
何 莹 红河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二级主任科员
黄永玲 红河州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张 巍 红河州委网信办三级主任科员
师韶华 红河州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