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以县市纪委监委为中心,机关各部门与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配合、密切协作,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督常态,力求实现监督力量最大化。”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红河州纪委监委通过不断探索实践,整合运用监督力量,聚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打造基层监督工作“动车组”,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厘清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及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构建既分工又协作、权责清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联动机制,实现县乡村监督全覆盖。
各县市纪委监委实行常委、委员挂包负责制,统筹人员力量,实行任务派单责任绑单制,实现县级统筹,同时以日常监督、节假日监督、扶贫领域专项监督等为抓手,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职责;乡镇纪委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监督重点内容,指导村级监察联络员履行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监督职责,实现抓乡促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会作用,打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强化培训、完善机制等方式,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屏边县纪委监委紧扣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统筹审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力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主体相互配合、贯通协同,不断强化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推动点面结合密织监督网络。(马艳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