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抓实巡察队伍建设 助力提升巡察实效

  近年来,红河州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强化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工作担当、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巡察队伍,为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该州核定人员编制238个,配齐配强巡察机构人员,全州巡察干部队伍得到全面加强。

  该州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识别、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从八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开始,有计划地安排新提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对纳入巡察人才库人员,坚持每一轮巡察前都举行培训会进行全员培训,经常为巡察干部“充电”“加油”;对选派参加上级培训、抽调参加省委巡视工作的干部,坚持“先当学生,后当先生”,“学成归来”后及时组织巡察干部共享、交流培训知识、经验和做法,真正做到一人参训、全员受益。

  该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巡察机构纪律和作风建设,对全州巡察干部提出严明的纪律要求,严防“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全面实施巡察“后评估”制度,坚决防止“灯下黑”,为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州、县两级巡察机构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全部实现依托同级纪委监委保障实施,为做好巡察工作奠定坚实的体制、机制和队伍基础。(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