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总结‘以案促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督促发案单位、责任单位、相关行业领域切实以案除风险、以案抓治理的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批、杜绝一类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近日,红河州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举措,在强化不敢腐的同时,扎实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抓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采取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包案督办,上级纪委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县乡划片区交叉协作办案等方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力削减腐败存量,不断释放不敢腐的强大威慑。
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推动整改、制度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积极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抓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方,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目的。
该州注重用好反面教材,抓常警示教育。通过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和通报曝光力度、用好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编撰《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惩腐除泥 红河扬清》警示教育片等,以案明法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同时,紧盯重点问题抓整改,全面构建红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剖析问题、找准症结,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抓实整改,全面推动整改落细落实,确保整改全面见底,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刘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