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规范约束公权力、避免侵犯合法民事权利提供了重要标尺,在正风肃纪反腐的过程中,应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以实际行动引领,形成风清气正、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
民法典实施以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线上学习等,紧密联系实际,在深入学习、自觉遵守民法典上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把学习运用好民法典同履职尽责有机贯通,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运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本职工作精准运用。”蒙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元阳县纪委监委将学习民法典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以自学、分组讨论等形式对民法典进行学习,并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自身法治意识。
弥勒市纪委监委采用日积月累的学习方式,采取线上学专题视频、名师讲解,线下学法典条文、交流研讨等方式,多措并举,学、思、践、悟,把学深学透民法典落到实处。
开远市纪委监委将民法典列入每日一学的主要内容,通过党支部集中学、部室分散学、个人自主学、“学习强国”线上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加深对民法典的了解和认识,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民法典时表示。(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