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中发现,你单位职工在某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期间存在工作纪律涣散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如下……”今年开远市纪委监委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出了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
“建议书客观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按要求认真整改,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抓早抓小……”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
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见效。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近年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扛实抓牢监督首责,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方式,针对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为鉴,抓实整改。为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各环节,确保建议的提出、审批、执行、整改等各个环节于规有依、于法有据。
为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抓住相关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点面结合、堵塞漏洞、综合施治,既开药方,又抓落实,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推进成果运用。
金平县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元阳县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河口县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司法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完善工作机制……
同时,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和有关单位落实建议“点到为止”,该州通过跟踪督办、电话提醒、不定期地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全面、深入整改,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防止建议书成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周笑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