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强监督促落实 为脱贫攻坚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提供纪律保障

  “脱贫攻坚国家普查是‘终极大考’,是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现情况,为国家分析判断脱贫攻坚成效、总结发布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决为做好普查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石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日前,全国正在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普查关键期的脱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护航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脱贫攻坚收官之战顺利进行。

  “各乡镇是否做好辖区内普查登记联络、服务保障、应急措施等工作,并及时统筹解决发现的困难问题?挂联干部是否按要求入村开展工作?”金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建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各乡镇及村寨,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普查各个重点环节工作及纪律作风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红河县整合运用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力量,协同并进,为普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供有力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整改省、州纪委监委脱贫攻坚蹲点监督反馈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盘点梳理力度,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快速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为全县普查工作“扫清障碍”。

  泸西县把责任压实到具体人,把工作落实到最末端。县级领导下沉一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县普查办强化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确保上情下达,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各乡镇统筹抓实普查准备各项工作。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踪问效,盯住落实不到位的事,严格监督,确保普查依法依规,数据真实可信。

  石屏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派出三个检查组,围绕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中“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扶贫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问题清单》反馈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乡镇、县级各行业部门、各帮扶单位及时抓好整改,提升监督效能,确保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等普查重点内容和工作任务,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倒排整改时限,定人、定责、定效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清零;对在普查工作中因推诿扯皮、失职失责、作风不实等问题,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