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我州召开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晏春云主持会议。
会上,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3个县市、7个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提问、点评和民主测评。
晏春云指出,专题报告会是“政治体检”“政治考试”。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全州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住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晏春云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厘清职责任务,做到责任在肩、担当于行,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要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履责有方、行之有效,全面构建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要紧扣责任重点,做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协助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